
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宁林直党发〔2018〕49号
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党委关于做好
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区直机关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18〕26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突出思想入党,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的把关作用,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对那些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那些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那些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那些参与邪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计划。根据2017年以来直属各级党组织党内统计报表中发展对象人数和近两年来发展对象培训情况,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完成好发展党员计划。直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做好今年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优秀青年、高知识群体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加大培养考察力度,慎重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三、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直属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完善措施,规范程序,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和程序。基层党组织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切实承担起培养发展党员的责任,做细做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程序,落实好培训制、推荐制、政审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严禁出现简化程序、融合步骤、遗漏手续等情况。
四、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直属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程序,对2014年6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检视,针对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违规异地入党、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严格自查,建立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台账,逐件查改、销号管理、严肃问责。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不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不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不准确报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展对象数据等问题也要进行自查,7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林业厅机关党委(邮箱1073383297@qq.com)。
五、加强定期监督检查。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发展党员定期分析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适时对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宁夏林业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海丽 联系电话:683676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