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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技术指导服务组赴市县区开展国土绿化工作

来源: 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作者: 日期: 2021-04-12

4月1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国土绿化技术指导服务组,对全区国土绿化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服务。通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技术指导、蹲点服务,发挥服务组的技术、人才、科技优势,助推生态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和成效,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任务。

指导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和自治区绿委办《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要求,实施好八个重点建设项目。

指导各市、县(区)科学合理编制营造林作业设计并按照作业设计批复规范施工。按照以水定林、乡土树种为主,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进造林结构优化调整。

指导各市、县(区)加强苗木生产、调运、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实行“三证一签”制度,选用良种壮苗,严禁大树进城;加强苗木中幼龄抚育和管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指导相关市、县(区)做好枸杞、红枣、苹果、苗木、花卉等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技术服务;做好葡萄酒产业发展2021年重点任务中的具体工作;配合固原市做好“四个一”工程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

各市、县(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森林资源管理图为基础,科学安排造林绿化用地,依据林地一张图和国土“三调”数据,合理确定营造林小班;各级单位确定专人负责,通过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管理系统,将2021年造林任务落实到森林资源管理图上。

督促各市、县(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做好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各市、县(区)按相关要求规范完善档案资料并按时完成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指导各市、县(区)按照国家林草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健全森林草原从栽植、管护、抚育、有害生物防治、防火等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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