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启动“零碳机关”创建工作
为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部署,4月8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局机关办公楼“零碳机关”创建协调沟通会安排相关工作,局办公楼内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零碳机关”是指通过能源管理、绿色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碳中和等手段实现机关单位在运营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零的机构。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依据《公共建筑运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试行)》《ISO 14064-1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局办公楼公共建筑、会议和办公、物业服务、公务出行、食堂餐厨等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开展核算服务,积极创建“零碳机关”。
局办公楼温室气体碳排放的核算有利于精准掌握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排放量,提供针对性的减排政策和措施。后续,将科学有序开发不同机制下的林业碳汇项目,指导各市(县)开发以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为主的林业碳汇项目,用于碳排放超配额排放履约抵消使用;鼓励直属保护区管理局(处)、国有林场开发碳普惠机制下的林业碳汇项目,用于不同场景下碳中和需求,助力林业和草原局创建“零碳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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