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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厅局深入基层精准服务经营主体推进我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 作者: 日期: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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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国家林草局《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林草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培育壮大林下经济产业决策部署,深入了解经营主体参与发展林下经济现状、问题与需求,着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近日,自治区林草局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实地察看与座谈交流的方式,赴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同心县及沙坡头区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和政策答疑。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走访了当地种养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和国有林场,实地查看中药材、菌菇等林下种植基地,生态鸡、中华蜂等林下养殖基地林下中药材、蜂蜜产品、山桃山杏核仁、果树枝条等加工企业。每到一处,调研组详细询问经营主体的生产规模、技术模式、产品销售、成本收益、地流转、林权融资以及带动农户增收等情况,实地察看林下作物长势、养殖设施、初加工设备等,并与企业负责人、合作社代表、种植养殖大户、国有林场职工等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融资贷款、技术支撑、市场拓展、保险需求、基础设施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与政策诉求。调研组就财政补贴、信贷产品、融资政策、市场对接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和回应,与参会代表共同探讨符合林下经济产业特点的财政金融持路径和配套服务方案。

调研组强调发展林下经济是践行“两山”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2026中央1号文件对发展林下经济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林草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服务一要处理好护林与用林的关系,要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做到护林、用林、兴林良性循环,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当下有收益,未来可持续。二要处理好百花齐放与聚焦重点的关系,在起步阶段立足自身禀赋,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在发展阶段聚焦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推动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三要处理好一产与二产三产的关系,加大加工、服务类企业培育力度,构建精深加工体系,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走林农文旅融合发展的路子,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品牌,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四要关注银行与经营主体贷款融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加强部门,推动出台经营主体白名单、重点项目清单等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要认真梳理此次调研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特别是针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补贴标准偏低、分品种差异化补贴、贷款抵押担保门槛高等问题,加强与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积极研究创新林地经营权抵押、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产品、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办法措施,切实为经营主体参与林下经济扫清障碍、注入动力。

此次调研行程实、覆盖广、交流深,不仅全面掌握了县(区)林下经济发展的第一手情况,更搭建了林草部门、相关厅局、金融机构与基层经营主体直接沟通的桥梁。通过现场把脉问诊、共商对策,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发力点和精准服务方向,凝聚了推动我区林下经济提质增效、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共识与合力,为下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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