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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草局“233”工作法抓实野生动物管控

来源: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0-02-24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自治区林草局采取不打招呼、直赴现场的工作方式,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管控两项重点检查、三项督促落实和三个广泛宣传,切实封堵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渠道。

一查防控期间是否有野生动物交易或转入转出行为,压实场主疫情防控责任。

二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异常情况,及时掌握野外野生动物健康状况。

一督繁育设施完善,确保不出现家畜和野生动物混养,避免野生动物疫病向家畜传染,

二督消毒杀菌落实到位,按要求进行规范登记,做好疫病监测和严格的动态管理。

三督人员管控,采取设立警示牌、警戒带等方式有效防范无关人员密切接触野生动物,消除人畜互传疫病隐患。

一宣法律法规,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主,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野生动物非法行为线索,构建群防群控的良好格局。

二宣疫情防控,以宣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为主,讲清要求、讲明利害关系,提升场主对野生动物疫源疫情防控重视程度。

三宣健康教育,宣扬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等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广大群众的疫病防控意识。截至目前,全区134个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单位(个人)均按照要求落实了防控措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无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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