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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森林草原防火处 作者: 日期: 2019-09-24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

当前,全区即将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加之“国庆”假期临近,进山旅游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入贯彻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特殊性与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因地制宜规划好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发布禁火令严管野外火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防火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处置不及时而造成较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二、强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深入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护林员、护草员、检查站、巡逻队、瞭望哨等各类防控队伍要24小时在岗在位,加强巡查,做到山有人巡、卡有人守、路有人把,切实全面排查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要突出抓好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的火源管理工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执法队伍要开展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打击行动,见烟查、见火罚、成灾抓,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国庆节”前,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林区、重点防火区,对会议精神贯彻、责任制落实、防控措施到位、防护力量到岗、防火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进行督查,推进各项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防火氛围。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以全区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启动仪式为契机,针对秋冬季、“国庆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平台,高频率、大密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以《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常识为主要宣传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碑牌、印发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禁火令等手段,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四、加强火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火情。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及自然保护区要切实响应宁夏森林火险预警等级或警报,及时分析研判本地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及时制作发布本地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努力实现辖区预警信号的全覆盖。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研判近期火险形势,及时开展高火险天气预测、预报、预警,提前采取应对措施。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逻等综合手段,密切监测野外火源,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于国家和自治区核查的火情热点,要按照规定程序快速核查,及时、准确反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五、强化应急处置,做好备战和值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前火险形势,进一步修订林草系统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全面检查了望塔、通信塔、火险监测站、防火道路等基础设施,损毁的要立即修复和维护。要加强现有扑火机具、装备维护保养,保持完好能用;扑火物资不足的地方,要及时补充扑火物资,保证扑火需要。要做好应急通信网络测试和维护工作,加强应急通信设备维护保养及配备,确保火场应急通信畅通。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每日登录宁夏森林防火网,关注通知、通告和各项防火信息。进入防火期,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各地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漏岗、脱岗、离岗等行为将全区通报,严肃追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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