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林草局关于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文 件
宁林扫黑办发〔2019〕8号
自治区林草局关于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期,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将来宁开展中央督导“回头看”工作。为切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顺利完成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林草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处置等工作,现将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督导工作。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检验,是对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成效的检验,也是对全区林草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的检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一定要把迎接督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段时间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敏锐,全力以赴投入到配合督导工作中,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业务培训,熟悉应知应会知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确保人人熟练掌握,为中央督导组提问和谈话做好准备。同时要通过电子屏幕等多种载体,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保持高度敏感,配合做好督导工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值班制度,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专线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举报电话,受理处置中央督导组交办和上级单位转办的事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
四、扎实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对整改方案、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建立资料清单,分类归档备查;对林草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行业乱点乱象线索要从线索来源、签批、转办、核查、报告、结果、答复举报人等环节收集归档资料,建立完善线索台账。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