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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 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作者: 日期: 2020-01-17

各市、县(区)湿地管理机构,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

2020年2月2日是第24个世界湿地日,其主题是“湿地与生物多样性——湿地滋润生命”,为了做好我区“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宣传主题,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

湿地是生物多样性形成的基础,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每失去一片湿地,就意味着失去一种或数种生物。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与生物息息相关,共存共利。保护湿地不仅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且也在保护人类自己,保护人类生存的现实需求和重大意义。湿地为人们提供了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繁衍滋润生命的共同体,为人类可持续生计带来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湿地滋养和哺育着人类社会,是文明的摇篮、鸟类的天堂和生物超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体现出“湿地与生物多样性——湿地滋润生命”主题,让广大群众了解保护湿地的重要性,湿地与人类生存的关联性,从而遵守《宁夏湿地保护条例》《宁夏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等湿地法规和保护管理规定,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参与湿地恢复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请各市、县(区)湿地管理机构,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彩页,布设展板;在电视台制作和播放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报刊登载相关文章、新闻通讯;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互动宣传,并在相关网站、社交媒体平台、新闻简报和公告栏上宣传世界湿地日的主题;组织人们一同观看湿地电影或纪录片;策划主题展览,展示与湿地相关的艺术作品或摄影;开展以湿地为主题的社区散步、骑行或跑步运动;利用集市或在人易聚集地点,发放湿地保护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对湿地保护的建议、意见;鼓励各湿地公园在湿地日当天对游客折价门票,利用宣教馆及设施,宣传湿地相关知识等活动。

要重点宣传、介绍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特别是对人类可持续生计的作用和影响,要将直接依靠湿地资源开展生产生活的广大群众作为科普宣传的重点群体,使他们了解合理利用湿地的理念及作用。同时要向社会各界介绍和展示我区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试点等工作成效,向全社会介绍湿地保护所取得的成就及目前湿地工作所面临的威胁和挑战,进一步加深人们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推动全区湿地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相关要求

1.各市、县(区)湿地管理机构,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切实开展好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湿地及其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推动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公文形式)与照片、视频、宣传材料等资料于3月1日前上报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联系人:冯启东,电话:0951-4010606,电子邮箱地址:1563816917@qq.com




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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