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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1年申报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规划财务处
作者:
日期:
2021-03-17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2020年林业贷款贴息使用情况总结和2021年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区有宁夏东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单位)和王玉静等53户个人申报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通过初审,贷款金额44586.7万元,申请贴息资金10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和规划财务处反映。
监督电话:0951-6836769(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
0951-6836696(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处)
附件:宁夏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初审结果表
2021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初审表工作簿1(1).xlsx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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