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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1年造林完成任务上图和2022年造林计划 任务带图上报工作的函

来源: 生态修复处 作者: 日期: 2021-11-08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造林完成任务上图和2022年造林计划任务带图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造林完成任务上图和2022年造林计划任务带图上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2022年计划任务上图

(一)任务与类型

1.造林任务。原则上以《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确定的2022年任务为上图面积;对需要调整规划任务的市、县(区),以年度实际计划任务作为上图面积,并以正式文件将年度计划任务上报我局。严禁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开展造林绿化。

2.造林类型。按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修复,在底图和作业设计中必须分开)、封山育林三种类型上图。

3.造林地选择。林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等其他土地;其他适宜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且规划用于造林的地类。

(二)上图方式

平台目前仅支持导入压缩格式为.zip的数据,压缩包内不能有文件夹,数据要求地理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且没有定义投影坐标系,不符合此条件的数据需转化后导入。平台只能导入面数据,点、线数据导入无效,需在平台中进行勾绘。

(三)技术要求

1.数据导入前认真检查。包括修复几何、多部件要素拆分、拓扑检查等,避免出现自相交等问题导致数据导入后无法新增或图斑偏移。

2.导入数据面积有变化。平台采用国土三调面积算法,和Arcgis计算面积存在误差,一般不超过5%,最终以平台面积为准。

3.不在预选图层的图斑,必须填写简要说明内容。

4.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营造林连续面积大于400m2的上图。

5.村庄零星植树的,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在村委会所在位置标示点状图斑,在说明中备注面积折算方式。

6.路旁、渠旁、农田林网单行植树或连续面积小于400m2的,按照计划造林位置勾绘线状图斑,在说明中备注折算方式进行折算。

(四)上图审核

1.县级自审上报。县级林草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基于国土三调成果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或造林用地规划),对2022年计划造林图斑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计划造林地块的合规性以及造林方式的合理性。经审核无误,把计划造林图斑落实到林草资源图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造林计划任务申请和计划造林图斑上报市级林草部门。

2.市级复核上报。市级林草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全市计划造林图斑进行审核。参考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用地规划、水资源承载力等信息,重点审核计划造林地块的合规性以及造林方式的合理性。经审核无误,将造林计划任务申请和计划造林图斑上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二、2021完成任务上图

(一)勾绘造林图斑

县级林草部门组织对2021年完成的造林任务进行核实确认后,勾绘完成造林图斑边界。(各市、县(区)上报计划任务将作为造林完成任务上图的工作底图)。

1.在计划造林地块造林的,应根据计划造林图斑,结合现地造林实际情况进行勾绘。

2.在计划造林地块之外造林的,根据造林实际情况到现地进行勾绘(造林地块上图手机APP须在平台扫码下载)。

(二)填写图斑信息

按照完成造林图斑属性因子表填写造林图斑信息。根据不同的造林方式,填写相应图斑信息,并上传带坐标信息的现地图片(采用JPG格式),按要求上传近景、远景等照片来反应实际情况。

(三)上图审核

1.县级自审上报。县级林草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2021年完成造林图斑进行全面审核并上报。

1)根据GB/T 15776-2016GB/T 15162-2018GB/T 15163-2018LY/T 1690-2017LY/T 3179-2020等对造林实绩合格情况进行审核;

2)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林草资源图和最新遥感影像,对完成造林图斑位置边界准确性以及图斑属性因子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核;

3)经审核无误,将造林完成任务报告和完成造林图斑上报市级林草部门。

2.市级复审上报。市级林草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全市完成造林图斑进行审核并上报。

1)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林草资源图和最新遥感影像,对完成造林图斑位置边界准确性以及图斑属性因子规范性等进行审核;

(2)对审核中发现有疑问的完成造林图斑,应要求县级林草部门核实、改正;

(3)经审核无误,将造林完成任务报告和完成造林图斑上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上报时间

(一)完成任务上图。2021年造林完成任务图斑,请于20211217日前完成上报。

(二)计划任务上图。2022年造林计划任务图斑,请于20211119日前完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配足配齐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造林图斑上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格图斑审核。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林草资源图和最新遥感影像,认真组织做好图斑审核工作,确保造林地块科学合理、落地上图真实可靠。

(三)总结工作经验。请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认真总结提炼主要经验做法,提出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撰写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总结报告,于20211220日前报送我局生态修复处。

联系人:李新志  0951-6836703

        马文静  0951-6836732

电子邮箱:lyj4100977@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115

关于印发《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办生字〔2021〕87号).pdf

附件 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程(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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