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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来源: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日期:
2021-11-2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宁财(会)〔2021〕4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推荐自治区林草局规划财务处张春同志为先进会计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局人事与老干部处举报。
举报电话:0951-6836659、6836682。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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