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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监测结果的公示
来源: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2-01-07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精神,发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典型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和监管办法(试行)》(宁林规发〔2018〕2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2018年度评定的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2019年监测整改的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监测核实。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2年1月6日会议审议,拟保留6家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取消3家示范基地称号。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51-6836707 6836770
附件: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监测结果公示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附件:
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监测结果公示名单
一、保留单位(6家)
1.固原市原州区康禾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宁夏北国蜜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宁夏圣峰百年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4.吴忠市宝栋梁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5.西吉县绿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6.西吉县水岔湾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取消单位(3家)
1.宁夏中卫宝塔农林牧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彭阳县珍珠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3.彭阳县金凯杏子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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