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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作者: 日期: 2022-07-06

根据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7月14日(星期四)、7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地点:银川市南薰西街60号(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正对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六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主要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进行审核验证。具体为:

1.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并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籍证明(户口簿)。凡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区的,须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下七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是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有关证明;

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

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除须提供有关学籍证明外,同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届毕业生,还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

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及户口簿,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簿;

五是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六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区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4.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在1986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5.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关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等。

6.携带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牛皮纸袋装存。经复审,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并通知本人。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现场填写《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携带《个人无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详见附件)。

2.资格复审材料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要求准备,考生携带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亲自办理资格复审,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书写委托书(签字),将所需材料一并交由委托人,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3.2022年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提供学校证明后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的,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2022年未完成认证的留学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的,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交至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件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复审考生为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说明及单位服务期满证明。请考生如实告之,积极配合。

5.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给审核人员留存。

6.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7.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http://lcj.nx.gov.cn/(重要通知栏)公示3个工作日。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都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重要通知栏)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9.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10.其他未尽事宜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联系人:司海燕   咨询电话:0951-6836676,1779502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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