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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治区级林长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林长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3-04-25





宁林长办发〔20232



关于调整自治区级林长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治区林长制各协作部门(单位),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

自治区双总林长同意,对部分自治区级副总林长进行调整。调整后,自治区林长实行席位制,因人事变动的,实行自然更替。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名单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总林长

梁言顺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雨浦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

二、自治区级副总林长及责任分工

雷东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责任区域: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石 岱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负责考核评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推行林长制情况

陈春平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

责任区域: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买彦州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

责任区域:火石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赵旭辉 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

责任区域: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吴秀章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负责全区林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

责任区域: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王 立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责任区域: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刘 军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责任区域: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冼国义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责任区域: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马宗保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责任区域: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长办公室

                20234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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