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四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二、公示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应经过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将平罗县列为毛乌素沙地生态保护修复区重点县,要求全面保护沙生植被,实施严格管护。2023年11月现场调查发现,平罗县占用草原的12个规模化奶牛养殖场中,有11个未经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就先行办理用地手续;占用草原的10个已建光伏项目,均未取得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其中8个未经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就先行办理用地手续。
2021年11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已取得用地审批但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的历史遗留项目补办草原征占用备案手续,但仍有8个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尚未补办草原征占用备案手续,共违法占用草原约1.2万亩;平罗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批准出让大唐平罗高仁二期光伏项目用地,2023年7月和9月才分别办理永久占用草原审核同意书和临时占用草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占用草原约2400亩。
(二)整改目标
查处占用草原违法行为,完成草原征占用备案手续办理。
(三)整改任务(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有关规定,对19个项目未经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就先行办理用地手续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对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项目,认真摸排梳理,分类处置;对符合草原征占用历史遗留项目的,按程序申请备案; 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依法依规处置后按程序办理革原征占用手续。
2.对养殖、光伏等项目违法占用草地、未批先建情况开展排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3.规范用地审批,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建设用地审批时,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草地手续。
(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2024年11月28日,石嘴山市政府上报了《关于提请验收销号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四项问题的请示》(石政发〔2024〕41号)。12月12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调阅审核相关资料、现场勘察、谈话交流等方式进行核查验收。经核实,石嘴山市、平罗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分别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由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整改。一是对19个项目未经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就先行办理用地手续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其中:11家养殖场项目中有3家建设前已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另8家养殖场项目中有6家用地地类为沙地、设施农用地等,非草地无需办理;对2家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鑫牧源(宁夏)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和宁夏朔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殖企业已实施行政罚款,并已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因光伏项目占用草原和建设用地行政审批分别为两个主管单位,企业分开进行申报,分别申请审批,造成审核审批顺序倒置,导致10个光伏项目中8个未经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就先行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目前均已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二是完成对平罗县养殖、光伏等项目违法占用草地、未批先建情况全面排查和整改,排查养殖场占用草地项目10个,排查出问题1项,即高庄乡一户养殖户未批先建占用草地,目前已实施行政处罚,并补办征占用草地手续,完成整改。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批准城镇(村镇)批次建设用地材料目录、自治区政府批准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材料目录,规范用地审批,对新建项目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草地手续后再予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
验收组人员一致认为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第四项问题全部整改措施已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