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要通知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林草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答辩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人事处) 作者: 日期: 2024-12-18


自治区有关部门、属各事业单位各市林业和草原局: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4111号)要求,自治区林草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近日组织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人员范围及地点

1.20241221(星期六)上午9:30—12:30组织申报林草工程中级副高(园林)、正高(含定向)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67楼会议室进行答辩。

2.20241222(星期日)上午9:30—12:30组织申报林草工程副高(林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7楼会议室进行答辩。

二、答辩程序

现场答辩分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步骤,用时8分钟。

1.个人陈述。陈述近年来主要从事的专业工作,主持或参加引进、开发、推广新技术项目的能力和经历进行生产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技术培训项目的能力和经历,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理论和技术,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等。个人陈述用时不超过4分钟。

2.专家询问。专家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陈述,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在当地实际发展状况,所撰写论文的目的、内容及意义提3-5个问题,以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综合能力和业务学术水平。专家提问用时4分钟。

三、相关要求

1.自治区有关部门、属各事业单位各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职称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答辩要求告知答辩人员,按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地点。

2.所有人员参加答辩方可进入职称评审环节,答辩成绩作为专家评审依据之一。

联系人及电话王黎黎0951-683668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头条
智能机器人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