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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林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 规划财务处 作者: 日期: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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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事由

202511月,全区林草领域开展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自查工作时发现,参与“平罗县2024年某某保护修复项目”投标的平罗县某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宁夏某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其投标文件清单计价表中报价存在异常一致的情形,涉嫌串通投标。经查实,违法事实清楚,串通投标事实成立。

二、案情分析

该案件是林草领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投标环节的典型串通投标案例,精准暴露了此类项目招投标流程中的隐蔽风险点。本案中,2家涉案投标企业为谋取中标,在投标文件核心的清单计价报价环节串通一致,表面为独立参与竞标的市场主体,实则通过约定报价的手段规避正常市场竞争,排斥其他合规潜在投标人,甚至可能导致价格信号失真。该行为公然违背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严重破坏了林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信力。

三、处理结果

2家企业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平罗县某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宁夏某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2家涉案投标企业分别处以中标项目金额7‰的行政罚款,对2家企业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个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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