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7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和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的函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各单位、相关院校:
为充分发挥林草科技项目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规财司<关于做好2027年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区征集2027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和引种驯化繁育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征集方向
(一)林草科技推广项目。分为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
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应重点围绕“三北”工程、集体林改、国家公园、林草产业等国家林草局中心工作科技支撑需要,在林草良种繁育和资源培育、林草资源创新利用、森林经营、碳汇监测、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灾害防控、木竹加工和高值化利用、装备和信息化等领域开展先进、成熟、实用林草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可采取“科研院所+林业技术推广单位+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进行。其中,产业类项目建议有合作社参与。项目实施期限3年,每个项目中央财政支持额度100万元以上。
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重点支持中青年林草科技人员、基层乡土人才、林业合作社开展生态建设、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和自主创新。项目实施期限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额度10-20万元/项目。
(二)自治区财政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引种驯化繁育项目设置为引种/驯化试验、扩繁实验、生产性实验三个类别,对区内无栽培记录的树(品)种进行引种栽植研究;对本地野生树种进行驯化、复壮、更新研究;对实际生产中发现的优良单株开展表型测定及选育;以及对引种/驯化类项目实施表现良好、且具有推广使用潜力的树(品)种,可扩繁和生产性造林实验。项目申报应侧重于耐盐碱植物品种;我区无自然分布、尚无引种记录的生态类树、草种(品种);我区原有的野生植物资源,或在实际生产中发现的优良单株;经济林产业规划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树种(品种)。项目实施期限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额度10-20万元/项目。
二、相关申报事宜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及有关单位,应根据《2027年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指南》《自治区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能精准匹配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有效解决林草发展堵点痛点、接地气、惠民生、易落地、见效快的“小而精”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项目和引种项目,并对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
(二)规范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为各级林草技术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鼓励涉林非公企业单位参与项目实施,企业申报项目须采取与上述单位协作,企业不得为项目第一执行方。项目申报中,每个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优先支持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作为项目主持人和乡土专家参与的项目,正在承担实施中央、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2027年度科技推广项目主持人。
(三)严把项目申报资格。
1.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必须有依托成果。一是具有2个以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储备库入库的成果作为技术依托。申报者可用个人账户或者本单位账号登录“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管理系统”查阅依托成果(https://chengguoku.forestry.gov.cn/)。若没有账户,可自行注册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后登录查询。二是在结合各地实际基础上,优先选用国家林草局重点推荐的“三北”地区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 100项、“以竹代塑”重点推广科技成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推广科技成果,原则上需为近5年产出的成果。如使用他人或外省科技成果,需同时报送成果使用协议;如使用成果库内的外地良种作为依托成果,必须确保良种在宁夏进行备案登记。
2.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时不要求必须有依托成果,但需具备项目执行的技术基础条件。
3.自治区财政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申报时按照引种驯化试验、扩繁实验、生产性实验三类填写项目申报书,不要求必须有依托成果,但需具备项目执行的技术基础条件。
(四)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各单位可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自行下载相关附件,《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报送纸质版的同时,请一并提交电子版文档。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2027年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或《2027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书》;
2.《2027年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或《2027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征集表》;
3.《2027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或《2027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表》;
4.《2027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申报书》
(五)报送时间。申报项目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优先顺序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农垦大厦B座),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项目(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联系人:杨瑜婷
联系电话:0951-6836692
邮箱地址:241480554@qq.com
2.自治区财政引种驯化项目(宁夏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杨晓平
联系电话:0951-6836739
邮箱地址:13895191371@163.com
附件:1.2027年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及支出标准(实行)
2.2027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征集表、绩效目标表
3.2027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申报指南
4.2027年自治区财政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申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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