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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支部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来源: 作者: 魏晓宁 日期: 2017-12-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林业厅党组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加强落实。

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全文,为活化学习形式,采取记笔记、心得交流、手抄党章接龙、知识答卷等,加深干部职工对精神的消化理解。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精神,研究制定了《宁夏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通过《工作方案》的督促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有关强化湿地保护恢复的新思想和宁夏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

三是认真抓好湿地保护恢复和沙湖保护区管理工作。积极论证筹备和争取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将全区重点湿地纳入湿地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对湿地保护恢复督查,严厉协调查处破坏湿地的行为。对沙湖自然保护区加大巡护力度,认真开展绿盾2017行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挖沙取土、放牧、开荒、乱搭滥建和其他违规建设等活动,有效保护了自然保护区的安全。

四是认真做好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和全国湿地监测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按时间节点和程序步骤,我中心广大党员与基层市、县人员一起,深入各河流、湖泊和滩涂沼泽湿地,开展湿地边界和权属调查工作,全力推动推动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和全国湿地监测试点工作完成,为国家开展此两项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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