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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经验 开眼界 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
索引号 | 640000023/2018-35792 | 生成日期 | 2018-06-07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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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助力乡村集体林产业发展振兴,5月25日,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组织西吉、彭阳、隆德三个试点县相关人员对平罗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观摩学习。
大家在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现场学习了办公流程,听取了平罗县农村改革工作经验介绍,实地观摩了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和宁夏丰叶绿宝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情况,系统了解了平罗县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情况,重点对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流转交易机制、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权的登记管理、农村集体土地规范化流转机制、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和做法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观摩学习既开拓了大家的思路,又增强了做好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信心。
平罗县2011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全面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产权融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农村产权捆绑抵押贷款等多项改革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通过改革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0亿元,为农民节省利息费用2700多万元,促进农民年人均增收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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