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胡天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206 | 生成日期 | 2020-06-16 |
发文字号 | 宁林党干字[2020]25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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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天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
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0年6月10日第14次会议研究决定:
胡天华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科科长,免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石嘴山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绪清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榆树沟管理站站长(聘期三年),免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马莲口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 均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马莲口管理站站长(聘期三年),免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水沟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建平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水沟管理站站长(聘期三年),免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李爱平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李晓娟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政资源保护科科长;
梁咏亮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汝箕沟管理站站长;
孙 强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果子管理站站长(聘期三年);
免去武涛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果子管理站站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李爱平、李晓娟、梁咏亮、孙强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0年6月10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