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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王自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133 | 生成日期 | 2021-01-06 |
发文字号 | 宁林党干字〔2021〕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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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王自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
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0年12月29日第27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自亮任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哈巴湖管理站站长;
常海军任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哈巴湖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王耀鹏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王自亮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0年12月29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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