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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刘自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143 | 生成日期 | 2021-01-25 |
发文字号 | 宁林党干字〔2021〕4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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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刘自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刘自祥等9名同志任职(调任)试用期已满。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1年1月19日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
刘自祥任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李新志任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处副处长;
惠学东任宁夏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副站长;
王卫东任宁夏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副站长;
魏耀锋任宁夏林业调查规划院总工程师;
俞立民任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巧仙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马廷贵任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谢应吉任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副场长。
以上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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