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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张卫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2-00083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
发文字号 | 宁林党干字〔2022〕10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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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张卫宁等
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
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2年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卫宁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榆树沟管理站站长(聘期3年);
梁军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科科长;
胡天华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教育科科长,免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爱平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绪清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榆树沟管理站站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张卫宁、梁军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2年3月9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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