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 孙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23/2023-00299 | 生成日期 | 2023-12-06 |
| 发文字号 | 宁林党干字〔2023〕28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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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
孙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局属事业单位聘任制正科级领导人员孙强等3人聘期已满。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3年12月1日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
孙强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果子管理站站长,聘期3年;
张均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马莲口管理站站长,聘期3年;
李建平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水沟管理站站长,聘期3年。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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