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刘自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000023/2024-00219 | 生成日期 | 2024-02-18 |
| 发文字号 | 宁林党干字〔2024〕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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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刘自祥等
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刘自祥等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4年2月4日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
刘自祥任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翟昊任宁夏林业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蒋操任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
冯占文任宁夏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马炯辉任宁夏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白存琳任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吕学民任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副场长;
免去李惠军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和湿地管理处一级调研员,退休;
免去刘桂香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处三级调研员,提前退休。
刘自祥、翟昊等7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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