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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3/2019-00135 生成日期 2019-02-25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19】18 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宁夏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园林)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生态立区战略部署,确保我区林业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加快美丽宁夏建设和绿色发展进程,巩固近年来林业建设已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林业植物检疫在生态建设中的保驾护航作用,现就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防重大危险性和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

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越来越高,以及其他行业建设的需求,跨区域调运苗木等植物产品非常频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伴随入侵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林业系统多年奋斗所取得的生态建设成果面临损害的极大威胁。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下发的《警惕松材线虫病疫情北扩的警示通报》(20162号)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第4号、第7号公告,我国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发生形势异常严峻,适生范围广、寄主种类多,宁夏全境都有可能成为其新的发生地。毗邻我区的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均有部分行政区为美国白蛾疫区,而输入我区苗木较多的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省美国白蛾疫情多发、普发。2017年平罗县检疫站、彭阳县检疫站、灵武市检疫站、原州区检疫站在对违规调运的苗木进行复检时均查获了美国白蛾的活体蛹。2018年,银川市林业(园林)有害生物检疫检验站在对来自浙江和江苏的紫薇、红枫、青枫等树种进行检疫时,首次截获了已被入我区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柄天牛属蛀干害虫。另外,对松树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松树蜂和红脂大小蠹的入侵形势也非常严峻。

控制重大危险性和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是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的重大职责。各地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防死守,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将其视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立区战略的具体工作抓好、抓紧、抓实,严防重大危险性和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出。

二、严格依法检疫,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各项检疫业务

各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法》的规定,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认真履行林业植物检疫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检疫工作。

(一)早发现、早除治是林业有害生物治理的关键。各地要按照要求,于每年的5月至9月对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苗木、种子培育和生产基地进行产地检疫,及时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指导经营单位和个人开展有效防治。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对松材线虫病开展监测,定期巡查辖区内的松树,每月至少一次;对松材线虫病普查,每年2次,分别于每年3月至6月进行春季普查,8月至10月进行秋季普查。

(二)强化《植物检疫要求书》制度。对从外地调入的苗木和花卉等严格实行检疫准入制,必须凭《植物检疫要求书》方可受理报检。

(三)严把现场检疫关,杜绝带疫种苗、花卉调出。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在受理客户的报检后,必须要有持《林业植物检疫员证》的检疫员到现场进行检疫。进驻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的单位,要做好现场检疫和办证人员之间的凭证衔接,以备核查。

(四)强化落地检疫,严防使用带疫种苗、花卉造林绿化。各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落地复检的时效性和力度。复检工作绝不能有漏检,遇到棘手问题,要积极寻求上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和森林公安的支持和协助。加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法》的宣传,对调入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要求调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调运物品到达之日起三日内,将《植物检疫证书》交调入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查验;从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调入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调入地的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复检。

(五)查堵漏洞,严厉打击违规调运行为。要主动深入到主要道路、绿化工程现场、花卉市场、种苗繁育基地等地点,主动开展检疫执法及宣传活动,了解掌握本地苗木输入和输出情况,确保检疫工作的覆盖面。

(六)依法检疫,文明执法。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程序合法,有理有据。在处理检疫纠纷时,要文明执法,以法服人。

(七)建立健全检疫监管档案,落实检疫、监测责任的可追溯性。健全以本辖区内苗圃、木材经营、使用、加工企业为重点的检疫档案,建立以《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要求书》、《现场检疫记录表》、《复检记录表》、《有害生物调查记录表》等检疫、普查记录为主的技术档案,落实检疫、监测责任明晰、可查。

三、加强对涉木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松树蜂、红脂大小蠹的监测预防工作

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松树蜂和红脂大小蠹的防治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松树蜂和红脂大小蠹的预防和监测工作。要高度重视疫情入侵防范和监测调查,严防疫情传入本辖区。组织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对经营、利用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专项检疫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公路、矿区、电网等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森防总站。对疫情处置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5〕45号)有关规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利用微信、网站平台,电视、报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深入涉木企业、木材加工市场、电力通信公司、花卉市场、种苗培育基地等一线,宣传检疫法律、法规,宣传报检、接受检疫的办理程序及检疫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提高全社会对林业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依法检疫、依法调运、积极主动申报检疫和复检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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