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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移交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19-00179 生成日期 2019-04-04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19】105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森林公安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移交自治区

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森林防火指挥部

办公室职责的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宁党办201885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党办20199号)及《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党办201970号要求现就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森林防火机构印章、森林火警电话、国家信息衔接网站、森林火灾统计系统等职能向贵厅移交,请贵厅尽快安排专人办理接交手续。

    特此致函

    附件:1.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2.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2日

    联系人:白建忠     电话:6836718

 

 

 

 

 

 

 

 

 

 

 

 

 

 

 

 

 

 

 

 

 

附件1

 

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本级党委政府相关指示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组织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木业主、林区群众,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开展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可燃物管理和隐患排查排除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3)指导应急主管部门或森林防火办公室,按照本级人民要求制定完善群防群治、重点监管、预警预报、区域联防、分级培训、火灾应急响应、信息处置、火案调查、表彰奖励等相关制度机制,规范森林防火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和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导落实到位。

5)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研判火灾发展趋势,制定扑火方案,调到扑火力量,落实扑火保障,指定负责人赶赴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6)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适时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积极引导舆论导向。

7)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必要医疗保障。

8)严密组织火场验收工作,确保火灾不复燃;下达撤离命令,组织灭火力量归建;待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下达命令终止应急响应。

9)总结上报会议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森林火灾及其处置情况,并反映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0)表彰、奖励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11)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12)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13)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其他重大问题。

 

 

 

附件2

 

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应急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

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森林防火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编制森林防火发展规划、年度预算、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组织指导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购置管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储备防火物资,执行年度森林防火预算。

4)指导下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协调配合开展航空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5)建设管理本级森林消防队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和森林防火演练,建立本级森林防火专家库,指导开展乡村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6)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制定并组织实施阶段性工作计划。

7)提出森林防火会议建议,草拟会议有关材料,办理会务相关事宜,拟制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8)联系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协调指挥部成员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参与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9)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可燃物管理和隐患排查排除工作。

10)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区、森林火险区区划工作,建立区域联防机制,适时建议同级人民政府颁布禁火令。

11)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形势和火灾动态分析,协助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

12)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监测、林火热点核查反馈、森林火情分析和森林火灾趋势研判工作。

13)提出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议,拟制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协调征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及交通运输工具,调遣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14)调度、报送森林火灾信息,配合协助开展本级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火灾的灾后调查和损失评估。

15)组织指导本级森林防火检查督促、火灾调查评估、森林防火统计、火灾档案管理及森林防火考核等项工作,协调开展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承办森林防火奖惩具体事宜。

16)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火情信息报送处置有关规定。

17)完成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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