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邀请参加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作协调会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339 | 生成日期 | 2019-08-05 |
发文字号 | 宁林函[2019]236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保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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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邀请参加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
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协调会的函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为全面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00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宁自然资函〔2019〕416号)要求,特邀请参加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协调会,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七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郭宏玲同志部署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
(二)相关工作人员重点讲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主要范围、内容、评估方法标准、评估程序等。
四、参加人员
(一)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1人;
(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各1人;
(三)自然保护区主要领导1人;
(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各1人。
五、相关要求
请参会单位于8月6日下午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处。
特此致函。
附 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联 系 人:张 瑜 田 莹
联系电话:0951-6836775
传 真:0951-6836671
邮 箱:384368681@qq.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参会人员回执表
单位: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