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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办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3/2020-00303 生成日期 2020-08-19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0]114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资源管理与法规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办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全国森林督查结果的通报》(林资发〔20206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整改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资综函〔2020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升全区林草资源管理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举办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826日至29为期3天(含往返各半天,学制2

二、培训地点

银川金宇伊豪宾馆,地址: 银川市兴庆永安巷352号(永安巷与治平路交叉东西南角

三、培训内容

采伐管理政策解读;

新一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专题讲座;

林长制改革制度研讨培训

森林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交流座谈。

四、培训人员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分管领导和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分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副场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严格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一律不得假,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282411:00前传真至资源管理与法规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需要安排住宿的训人员请在回执中注明

(二)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安全距离,如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向会务组报告。

(三)参训人员202082614:30-17:30银川金宇伊豪宾馆一楼服务台报到

培训人员统一安排食宿,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各市、县(区)国有林场由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师健  19995183969    0951-6836776(传真)  电子信箱:nxbhc@163.com

 

附件:1.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参训人员报名回执

3.   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参训人员疫情防控信息反馈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8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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