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 2025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23/2024-00275 | 生成日期 | 2024-05-31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函〔2024〕10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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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
2025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函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各单位、相关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打好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示范带动效能,加快推进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现面向全区征集2025年度林草科技推广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方向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推广项目主要是指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推广项目申报重点围绕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科技支撑需求,开展林木良种、高效栽培、灾害防控、生态修复、草原保护修复、林草装备、资源监测等相关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主要围绕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科技支撑需求,开展生态建设、特色林业发展、林草现代化建设等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
(一)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生态修复类。为深入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破解草种“卡脖子”难题,重点考虑造林、防沙治沙等科学绿化相关成果推广应用和种草改良、草种繁育相关成果推广应用。
2.林木良种类。重点推广绿化优良品种、生态抗逆性植物优良品种、经济林(花卉)优良品种和优质苗木繁育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同时,为打造现代林草产业发展示范样板,支持现代林草产业示范省区建设,重点考虑机械装备等林草产业相关成果推广应用。
3.林下经济类。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菌草技术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支持菌草事业发展,重点考虑菌草技术推广应用。
4.灾害防控类。为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势头,支持科学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考虑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其他发生面积广、危害大的主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灾害预防等技术。
中央财政项目申报应与乡村振兴、生态优先、生产实际、林草科学普及、人才培养,标准化基地建设、田园综合体、成果转化再创新等相结合。项目实施主体可采取“科研院所+林业技术推广单位+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进行,其中,产业类项目建议有合作社参与。
(二)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重点支持方向。项目重点支持中青年林草科技人员、基层乡土人才、林业合作社开展生态建设、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和自主创新。申报项目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不受区域及所有人限制。
二、相关申报事宜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及有关单位,应根据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立足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趋势,认真分析中央、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项目在林草生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生态建设、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中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以科技项目带动发展,促进发展。并对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
(二)规范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为各级林草技术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鼓励涉林非公企业单位参与项目实施,企业申报项目须采取与上述单位协作,企业不得为项目第一执行方。项目申报中,每个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优先支持最美推广员作为项目主持人和乡土专家参与的项目,正在承担实施中央、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2025年度科技推广项目主持人。
(三)严把项目申报资格。中央财政项目申报必须具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储备库入库的成果作为技术依托(或者具有2个以上已颁布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作为技术依托),申报者可用本单位账号登录“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管理系统”查阅依托成果(http://www.forestry.gov.cn/ywxt.html;企业查询账号:gjlyj138 密码:Gjlyj@138),优先选择2019年以来的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并在《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见附件3)中标注依托成果及成果库编号或依托的标准。如使用他人或外省科技成果,需同时报送成果使用协议;如使用成果库内的外地良种作为依托成果,必须在宁夏进行备案登记。中央财政支持额度100-200万元(重大项目可以突破),实施期限3年。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申报时不要求必须有依托成果,但需具备项目执行的技术基础条件,自治区财政支持额度20万元左右,实施期限2年。
(四)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包括:1.《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2.《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附件3)或《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征集表》(附件4);3.《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或《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各单位可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自行下载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采用白色封面A4版面普通装订,且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报送纸质版的同时,请一并提交电子版文档。
(五)报送时间。申报项目的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场站处519室(或以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时,上报截止日期以后收集到的项目申报书可作为下年度的储备项目。
联 系 人:苏全岭 杨瑜婷
联系电话:0951-6836691 6836692
邮箱地址:241480554@qq.com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
2.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书
3.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
4.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征集表
5.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绩效
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表.xls
附件4 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征集表.xls
附件5.2025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参考-标红内容可修改).xlsx
附件6.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草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表(参考-标红内容可修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