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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和林业鼠、兔害防治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180 | 生成日期 | 2019-04-04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19】45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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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和林业鼠、兔害防治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银川市园林管理局,贺兰山、罗山、哈巴湖、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度,提高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整体防治成效,有效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频发重发的严峻态势,减少灾害损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2018年起实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年度防治任务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下达本年度防治任务。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2018年各地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研究确定了各地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和林业鼠(兔)害防治任务(详见附件)。现将2019年度防治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地科学制定防治方案,明确防治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防治任务,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和林业鼠(兔)害防治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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