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194 | 生成日期 | 2019-05-08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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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解和掌握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以下简称“四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林草局基金管理总站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四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目的
通过统计调查四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一步分析了解四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资金使用成效,总结经验做法,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草行业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计调查范围
2017-2018年度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政策措施及目标落实情况、政策执行过程中取得成效的典型案例、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任务计划报送及补助申请情况。
(三)任务分解、计划下达及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各级财政、林业和草原部门是否及时将上级下达任务及计划分解落实到项目;资金是否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擅自变更投资计划、截留、滞留、挪用、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问题。
(四)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财务制度完善程度及执行情况、实际支出情况、效益情况等。
(五)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核算情况。
(六)项目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实行政府采购情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项目阶段性检查验收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七)其他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对照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总结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四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四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梳理。各单位要从政策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入手,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力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实施成效。
(三)严格报送时间与方式。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四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及附件(1-4)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朱亚楠 电话:0951-6836649
电子邮箱:jicha6836645@163.com
附件:1.2017-2018年造林补助基本情况表
2.2017-2018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基本情况表
3.2017-2018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基本情况表
4.2017-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基本情况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