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分工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472 | 生成日期 | 2019-09-20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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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
代会报告分工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对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2019〕51号)要求,现就开展党代会报告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评估
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对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17〕16号)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推进落实台账》,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宁林办发〔2018〕34号)的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明确主责单位、配合单位职责,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梳理、深入自查、分析评估,并形成自查评估报告。
自查和评估既要紧盯党代会报告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举措要求,也要紧密结合党代会以来党中央和自治区对相关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围绕党代会报告贯彻落实召开的一系列推进会、出台的配套性文件的落实情况;既要全面检查评估贯彻落实党代会报告的推进进展、落实成效,也要深入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症结,并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节点和划“十四五”规划,研究提出持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建议,确保自查评估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到位。自查评估报告要短、实、新,推进进展要“拉干货”,落实成效要重评估,不能简单堆砌数据,查找问题要多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中找原因,对策措施要有针对性、实效性。
主责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分析评估所承担每项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哪些任务已经完成,哪些任务推进较快,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哪些任务推进较慢,原因和症结是什么,有哪些体制机制障碍和瓶颈制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二、有关要求
(一)各主责单位和配合单位在自查过程中,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梳理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反映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及对落实情况的评估;梳理存在问题不能大而化之,要对推进落实、体制机制、协调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瓶颈制约进行深入查找分析,每个问题要有数据支撑和具体表现,问题要占自查评估报告的三分之一;对策建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思路、办法和具体建议。
(二)每项主责任务和配合任务都要分项进行自查。配合单位的配合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须于9月24目(星期二)前报送主责单位。主责单位除自查本单位涉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外,还要全面梳理各配合单位推进落实情况,与配合单位进一步座谈沟通后,汇总形成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自查评估资料,于9月26日(星期四)前报林草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形成自评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党委督查室,
(三)自治区党委将组成专题督查调研组,通过专题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督查,重点督查调研评估各单位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任务推进落实进展情况。请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认真整理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资料,以便实地督查时备查。
联系人:何鹏力 6836688 邮箱:hepengli@163.com
附件:《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
主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宁林办发〔2018〕
34号)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