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五公开 > 管理公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3/2021-00232 生成日期 2020-12-28
发文字号 宁林办发〔2020〕56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面向基层的

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全面落实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精神,切实推动我局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地见效结合各单位近三年发文数量及近期上报的文件、会议需求计划,经局办公室综合统筹,并请示分管局领导同意,拟定了2021年面向基层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拟召开面向基层的会议指标

面向基层的会议是指要求基层市、县(区)派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工作例会、协调会、培训会、调度会、现场办公会、征求意见会、论证会等不纳入精简范围。按照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2021年我局面向基层的会议(不含培训班)总量暂定7场次,具体分配指标为:保护2场次、生态处1次、防火处3次、资源处1场次

二、2020年拟发普发性文件指标

面向基层的普发性文件主要包括:各类规章、决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报类文件,各类通知(主要涉及宁林发、宁林办发文件)。各类函件、会议活动通知、批复不纳入精简的普发性文件范围。按照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2021年我局面向基层的普发性文件总量暂定45件,具体分配指标为:规划财务处10件,草原湿地处3件,保护处7件,科技场站处1件,防火处4件,生态修复处2件,资源处3基金站2件,林业1场圃总站1件,森防站5件,草原站1件,湿地中心1件,枸杞中心1件,林权产业中心3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指标要求举办会议、制发文件,超出指标的会议及文件,局办公室将不予审核。如有紧急重大事项,需召开全区性会议或普发文件落实的,请提前与局办公室沟通。

人:何鹏力贾浩譞

联系电话:0951-6836688  6836670

附件:2021年拟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印发召开的会议及普发性文件指标.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12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头条
智能机器人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