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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023/2025-00139 生成日期 2025-05-29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5〕80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第二批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3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经自治区林草局2025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15852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森林保护修复项目9797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885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2753万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600万元,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817万元。

二、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部门及局直属单位要加强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管理,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于2025630日前报我局审批或审核备案。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按照《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要求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持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将项目计划执行、资金支付等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通过中央林草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准确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将结合日常调度、地方自查等情况,加强项目全过程指导,强化任务完成和资金支付远低于序时进度项目的跟踪监控,采取督促自查、实地抽查方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任务计划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认真落实完成好项目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任务。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联合财政主管部门2026330日前自治区林草局、财政厅报送 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自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将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下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5年第二批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表

2.2025年度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529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及电话:叶瑛瑛,0951-683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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