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192 | 生成日期 | 2019-05-07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19〕72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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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2019年5月6日第8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复兴中国梦”重要题词精神的起步年。主要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以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提高森林覆盖率为主线,增加国土绿量、提高林草绿质、提升生态绿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强化工程带动、项目推动、社会联动,举全区之力打一场生态建设攻坚战,深入推进美丽新宁夏建设。主要任务是:计划完成国土绿化1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76万亩、封山(沙)育林18.2万亩、退耕还林1.9万亩、退化林分改造18.5万亩、未成林补植补造50.6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5.5%。
一、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快生态修复步伐。依托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聚焦国土生态修复薄弱点,构建稳定健康的林草自然生态系统。加快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绿网提升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4.64万亩;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造林绿化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65万亩;南华山外围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12万亩;同心红寺堡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6.1万亩。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逐步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自然保护区内的耕地等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启动银川都市圈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沿贺兰山东麓、黄河两岸、典农河沿岸,全面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打造3条百公里高标准生态廊道,形成“纵贯三市、东中西布局、林田水相依”的都市圈绿色生态屏障,计划完成绿化任务5.57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绿化,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围绕美丽田园、乡村绿化美化和绿色园区建设,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和景观品质,全面绿化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引导农村建设环村林带、巷道庭院植绿、道路护绿,构建大尺度、多网格交织互补的城乡生态长廊、绿色单元,打造一批可看、可游、可品的田园景观、生态休憩广场、街头绿地和小微游园,绿化美化200个村庄。加快推进退化林分修复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开展以通道沿线、河流两侧、城镇周边等区域的林木为重点的修剪抚育和施肥工作,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打造沿路、沿河、沿山、沿湖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提升国有林区森林质量,国有林场森林抚育实现全覆盖。在六盘山区选取10个点约2000亩,开展高密度人工林质量精准提升研究示范项目。巩固防沙治沙成果,以促进荒漠化治理绿色循环发展为目标,坚持保、防、治、用并重,继续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和4个防沙治沙示范县建设,治理荒漠化土地90万亩,履行好《共建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合作备忘录》约定,加快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建设。
二、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巩固国土绿化成果。以维护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全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为目标,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管理有效、责权对等的保护与管理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向国家林草局积极争取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在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区划更科学、各方更协调、发展可持续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保护地功能区划和边界范围,衔接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筑牢祖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巩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实施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监控体系、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现代化管理进程。实施贺兰山生物链修复与物种多样性保育研究项目,重构贺兰山生态系统。研究启动六盘山国家公园申报工作。健全草原、森林、湿地保护和占用补偿机制。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格执行《宁夏湿地保护条例》,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制度体系、修复制度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宁夏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宁夏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公布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名录,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严格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对经批准征占或使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要求。实施宁东南湖、惠农迎河湾等自治区级湿地公园申报建设工作,建成5个国家湿地公园监测平台和1个一级保护鸟类监测点。实施“大美草原”保护工程。加强草原禁牧监管,防止禁牧反弹。在盐池、灵武、隆德、彭阳和原州区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治理退化草原11万亩。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加快退化草原恢复和治理,逐步形成植被群落结构稳定的草原生态系统。严格林地草原用途管制和执法监督。结合“国土三调”,积极推进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摸清湿地草原资源底数。推进《宁夏草原管理条例》《宁夏禁牧封育条例》修订工作。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坚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扩散趋势。
三、深化林业草原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制定下发《宁夏国有林场改革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做好国家对我区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研究出台《自治区关于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指导意见》,指导各试点县制定《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颁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集体林生产经营自主权,引导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地草原湿地审批服务,依法下放林地临时用地审批权,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深度推进“互联网+林草政务”行政审批,将项目事前指导、报告评审、受理审批三环节纳入全流程服务,做到“网上可查、流程可看、效果可检、问题可循、责任可追”。积极申报“十四五”国家草原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加强草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草原保护管理科技支撑。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每年至少种活一棵树。创新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拓宽造林绿化领域,大力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新模式,倡导形成公益种树新风尚,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探索国家扶持、金融支持、市场运作、多元参与机制,运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抵押、担保、入股、贷款等形式,吸引各类经营主体及社会力量投资生态保护和恢复。深入开展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市县、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推进森林体验基地建设,拓展居民森林体验和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
四、聚焦脱贫富民战略,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经济多功能绿色健康发展为目标,对标市场消费需求,加快传统生态经济转型升级、现代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施枸杞产业创新提升工程,以质量管控和溯源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枸杞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争取出台《促进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今年计划新增枸杞种植面积6.1万亩。提升枸杞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服务功能,高质量办好2019年枸杞产业博览会,加快推进宁夏枸杞品牌建设。结合盐碱地改造,以低产低效园改造和标准化建园为主,启动实施银川北部枸杞产业带复兴计划;启动固原市、海原县等建设新型枸杞原材料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枸杞叶(芽)用、茎(根)用品种,加快枸杞产业现代化进程,让枸杞产业真正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实施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枸杞、苹果、红枣等经济林产业基地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探索林产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人口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推进苹果、红枣、设施果树、花卉、红梅杏等特色经济林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建设进程,新发展经济林5万亩,改造提升低产园10万亩,培育新示范基地5个。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合资源,引导龙头企业发展集生产、科普、观光、游憩为一体的产业联合体,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结合生态修复,发展梯田花卉、半坡花果木、连片花海景观化特色花卉种苗产业,提升当地生态修复质量。做强种苗产业,化解苗木过剩产能,积极推行专业队造林,探索“购买式”造林模式,支持建档立卡户通过参与国土绿化脱贫增收。围绕六盘山野生植物资源,结合固原市“四个一”工程,大力开展林木引种驯化,提升特色林木种苗科技含量和影响力,做大做强种苗产业。积极争取国家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加大培育适合我区种植的本土牧草种子,提高草原生态修复质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重点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产业,将森林旅游产品融入全区大旅游范畴。大力发展集林业、医药、卫生、养老、旅游、教育、文化、支农、扶贫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继续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争取生态护林员指标,以森林、草原管护为重点,优先选择建档立卡户参与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发展庭院经济试点规模,支持原州区等贫困地区3200户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移民搬迁户发展庭院经济林,助力精准脱贫。
五、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强九严”工程,持续打造“林业大讲堂”学习平台,抓好“学习强国”党员理论学习阵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四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学习教育、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草干部队伍。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保密责任。下大力气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林业和草原工作先进典型和成果经验。加强基层林业站、科技推广站标准化建设。加快林草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标准制定,全面提升林草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
附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附件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各项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银川都市圈建设,助力精准脱贫,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实行领导负责制,徐庆林同志对2019年林业和草原主要工作任务负总责,其他局领导(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按照分工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快生态修复步伐
1.加快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绿网提升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4.64万亩;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造林绿化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65万亩;南华山外围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12万亩;同心红寺堡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6.1万亩。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常
委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2019年
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2019年自然资
源工作要点》、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规财处、基金管理站、退耕三北站、调查规划
院、林权产业中心、枸杞产业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2.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逐步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自然保护区内的耕地等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任务来源:《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全区国土绿化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退耕三北站
配合单位:生态处、基金管理站、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3.启动银川都市圈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沿贺兰山东麓、黄河两岸、典农河沿岸,全面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打造3条百公里高标准生态廊道,形成“纵贯三市、东中西布局、林田水相依”的都市圈绿色生态屏障,计划完成绿化任务5.57万亩。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规财处、草原湿地处、调查规划院、湿地保护
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4.开展城乡环境绿化,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美丽田园、乡村绿化美化和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和景观品质,全面绿化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引导农村建设环村林带、巷道庭院植绿、道路护绿,构建大尺度、多网格交织互补的城乡生态长廊、绿色单元,打造一批可看、可游、可品的田园景观、生态休憩广场、街头绿地和小微游园,绿化美化200个村庄。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2019年自治区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
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规财处、科技场站处、调查规划院、场圃总站
完成时限:2019年。
5.加快推进退化林分修复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开展以通道沿线、江河两侧、城镇周边等山体区域的林木为重点的修剪抚育和施肥工作,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打造沿路、沿河、沿山、沿湖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全区国土绿化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规财处、科技场站处、调查规划院、场圃总站
完成时限:2019年。
6.提升国有林区森林质量,国有林场森林抚育实现全覆盖。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徐 忠
牵头单位:场圃总站
配合单位:生态处、基金管理站、调查规划院、贺兰山管
理局、罗山管理局、哈巴湖管理局、金沙林场、
仁存渡林场
完成时限:2019年。
7.在六盘山区选取10个点约2000亩,开展高密度人工林质量精准提升研究示范项目。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基金管理站、退耕三北站、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8.巩固防沙治沙成果,以促进荒漠化治理绿色循环发展为目标,坚持保、防、治、用并重,继续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和4个防沙治沙示范县建设,治理荒漠化土地90万亩,履行好《共建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合作备忘录》约定,加快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建设。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
清单》《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全区国土绿化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二、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巩固国土绿化成果
9.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向国家林草局积极争取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在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区划更科学、各方更协调、发展能持续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保护地边界范围和功能区划,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筑牢祖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任务来源:《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全区
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保护处
配合单位:贺兰山管理局、罗山管理局、哈巴湖管理局、
沙坡头管理局、云雾山管理局、湿地保护中心
(沙湖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9年。
10.衔接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资源处
配合单位:保护处、草原站、贺兰山管理局、罗山管理局、
哈巴湖管理局、沙坡头管理局、云雾山管理局、
湿地保护中心(沙湖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9年。
11.巩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实施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监控体系、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现代化管理进程。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常
委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2019年
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全区国土绿化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保护处
配合单位:贺兰山管理局、罗山管理局、哈巴湖管理局、
沙坡头管理局、云雾山管理局、湿地保护中心
(沙湖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9年。
12.实施贺兰山生物链修复与物种多样性保育研究项目,重构贺兰山生态系统。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保护处
配合单位:资源处、科技场站处、规财处、贺兰山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
13.研究启动六盘山国家公园申报工作。
任务来源:《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全区国土绿化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保护处
配合单位:资源处、六盘山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
14.健全草原、森林、湿地保护和占用补偿机制。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
要点》《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责任领导:徐 忠
牵头单位:规财处
配合单位:资源处、草原湿地处、基金管理站、退耕三北
站、草原站、湿地保护中心、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15.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格执行《宁夏湿地保护条例》,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制度体系、修复制度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宁夏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宁夏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公布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名录,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严格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对经批准征占或使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要求。建成5个国家湿地公园监测平台和1个一级保护鸟类监测点。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全区国土绿化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草原湿地处、湿地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资源处、保护处、规财处、基金管理站、退耕
三北站、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16.实施宁东南湖、惠农迎河湾等自治区级湿地公园申报建设工作。
任务来源:《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全区国土绿化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草原湿地处、湿地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保护处
完成时限:2019年。
17.实施“大美草原”保护工程。加强草原禁牧监管,防止禁牧反弹。在盐池、灵武、隆德、彭阳和原州区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治理退化草原11万亩。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加快退化草原恢复和治理,逐步形成植被群落结构稳定的草原生态系统。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2019年自然资
源工作要点》、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草原湿地处
配合单位:生态处、保护处、规财处、草原站、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18.严格林草地用途管制,结合“国土三调”,积极推进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摸清湿地草原资源底数。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资源处、草原湿地处、
配合单位:保护处、防火处、科技场站处、草原站、调查规
划院、湿地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19.严格林地草原执法监督。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张 浩
牵头单位:防火处
配合单位:资源处、草原湿地处、保护处
完成时限:2019年。
20.推进《宁夏草原管理条例》《宁夏禁牧封育条例》修订工作。
任务来源:《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全区国土绿化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资源处
配合单位:草原湿地处、草原站
完成时限:2019年。
21.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保护处
配合单位:资源处、草原湿地处、草原站、贺兰山管理局、
罗山管理局、哈巴湖管理局、沙坡头管理局、
云雾山管理局、湿地保护中心(沙湖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9年。
22.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
任务来源:《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全区
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张 浩
牵头单位:防火处
配合单位:生态处、草原站、场圃总站、贺兰山管理局、
罗山管理局、哈巴湖管理局、沙坡头管理局、云
雾山管理局、湿地保护中心(沙湖管理处)、金沙
林场、仁存渡林场
完成时限:2019年。
2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任务来源:《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责任领导:张 浩
牵头单位:防火处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24.认真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坚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扩散趋势。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东平
牵头单位:森防总站
配合单位:草原站、场圃总站、贺兰山管理局、罗山管理局、
哈巴湖管理局、沙坡头管理局、云雾山管理局、
湿地保护中心(沙湖管理处)、金沙林场、仁存渡
林场
完成时限:2019年。
三、深化林业草原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25.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制定下发《宁夏国有林场改革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做好国家对我区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徐 忠
牵头单位:场圃总站
配合单位:资源处、贺兰山管理局、罗山管理局、哈巴湖管
理局、金沙林场、仁存渡林场
完成时限:2019年。
2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研究出台《自治区关于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指导意见》,指导各试点县制定《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颁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集体林生产经营自主权,引导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
点》《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全
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林权产业中心
配合单位:资源处、生态处、规财处、基金管理站、退耕三
北站、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27.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地草原湿地审批服务,依法下放林地临时用地审批权,深度推进“互联网+林草政务”行政审批,将项目事前指导、报告评审、受理审批三环节纳入全流程服务,做到“网上可查、流程可看、效果可检、问题可循、责任可追”。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东平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资源处、保护处、草原湿地处、科技场站处、
场圃总站、草原站、湿地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28.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
点》、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资源处
配合单位:生态处、草原湿地处、保护处、防火处、场圃总
站、草原站、湿地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29.积极申报“十四五”国家草原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强化草原保护管理科技支撑。加强草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草原湿地处
配合单位:科技场站处、保护处、防火处、规财处、机关党
委(人事处)、草原站
完成时限:2019年。
30.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每年至少种活一棵树。创新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拓宽造林绿化领域,大力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新模式,倡导形成公益种树新风尚,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全区国土绿化工
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绿化委员会
完成时限:2019年。
31.探索国家扶持、金融支持、市场运作、多元参与机制,运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抵押、担保、入股、贷款等形式,吸引各类经营主体及社会力量投资生态保护和恢复。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林权产业中心
配合单位:规财处、生态处、资源处、草原湿地处
完成时限:2019年。
32.深入开展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市县、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推进森林体验基地建设,拓展居民森林体验和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
配合单位:规财处、科技场站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场
圃总站
完成时限:2019年。
四、聚焦脱贫富民战略,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
33.实施枸杞产业创新提升工程,以质量管控和溯源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枸杞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争取出台《促进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今年计划新增枸杞种植面积6.1万亩。提升枸杞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服务功能,高质量办好2019年枸杞产业博览会,加快推进宁夏枸杞品牌建设。结合盐碱地改造,以低产低效园改造和标准化建园为主,启动实施银川北部枸杞产业带复兴计划;启动固原市、海原县等建设新型枸杞原材料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枸杞叶(芽)用、茎(根)用品种,加快枸杞产业现代化进程,让枸杞产业真正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实施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枸杞产业基地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
任务来源: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2019年自治区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自治区推进创新驱动
战略2019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区党委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重点工作清单》全区
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枸杞产业中心
配合单位:生态处、规财处、科技场站处、场圃总站、调
查规划院、森防总站
完成时限:2019年。
34.实施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苹果、红枣等经济林产业基地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探索林产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人口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推进苹果、红枣、设施果树、花卉、红梅杏等特色经济林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建设进程,新增经济林5万亩,改造提升低产园10万亩,培育新示范基地5个。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林权产业中心
配合单位:生态处、规财处、科技场站处、场圃总站、林
业总站、调查规划院、森防总站
完成时限:2019年。
35.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合资源,引导龙头企业发展集生产、科普、观光、游憩为一体的产业联合体,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枸杞产业中心、林权产业中心
配合单位:生态处、规财处、科技场站处
完成时限:2019年。
36.结合生态修复,发展梯田花卉、半坡花果木、连片花海景观化特色花卉种苗产业,提升当地生态修复质量。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林权产业中心
配合单位:规财处、科技场站处、场圃总站、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37.做强种苗产业。围绕六盘山野生植物资源,结合固原市“四个一”工程,大力开展林木引种驯化,提升特色林木种苗科技含量和影响力,做大做强种苗产业。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徐忠
牵头单位:场圃总站
配合单位:科技场站处、规财处、林业总站、调查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9年。
38.化解苗木过剩产能,积极推行专业队造林,探索“购买式”造林模式,支持建档立卡户通过参与国土绿化脱贫增收。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
牵头单位:生态处、规财处
配合单位:林业总站、调查规划院、贺兰山管理局、哈巴
湖管理局、金沙林场、仁存渡林场
完成时限:2019年。
39.积极争取国家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加大培育适合我区种植的本土牧草种子,提高草原生态修复质量。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郭宏玲
牵头单位:草原湿地处
配合单位:规财处、场圃总站、草原站
完成时限:2019年。
40.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重点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产业,将森林旅游产品融入全区大旅游范畴。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王自新、徐忠
牵头单位:林权产业中心、场圃总站
配合单位:生态处、规财处
完成时限:2019年。
41.大力发展集林业、医药、卫生、养老、旅游、教育、文化、支农、扶贫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徐忠
牵头单位:生态处、场圃总站
配合单位:规财处、林权产业中心、枸杞产业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42.继续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争取生态护林员指标,以森林、草原管护为重点,优先选择建档立卡户参与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发展庭院经济试点规模,支持原州区等贫困地区3200户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户、集中移民搬迁户发展庭院经济林,助力精准脱贫。
任务来源: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
责任领导:徐忠
牵头单位:规财处、林业总站
配合单位:场圃总站、林权产业中心、枸杞产业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五、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3.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强九严”工程,持续打造“林业大讲堂”学习平台,抓好“学习强国”党员理论学习阵地。
任务来源:《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自治
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
责任领导:王东平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4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四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任务来源:《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
责任领导:王东平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45.全力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王东平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46.落实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学习教育、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草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王东平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47.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保密责任。
责任领导:王东平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48.下大力气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林业和草原工作先进典型和成果经验。
责任领导:徐忠
牵头单位:科技场站处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49.加强基层林业站、科技推广站标准化建设。加快林草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标准制定,全面提升林草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徐忠
牵头单位:科技场站处
配合单位:林业总站
完成时限: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