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188 | 生成日期 | 2020-05-13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20]7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资源管理与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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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
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要求,现就开展宁夏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和森林督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持从严要求。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把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履行机构改革赋予林草部门的职责,适应森林资源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整合优化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有效遏制林地流失、森林破坏等涉林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成效。要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设定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重要指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实现目标。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以拓展利用遥感技术为手段,构建“天上看、地下查”的森林资源监管全覆盖体系,逐步建立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恢复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机制。
二、周密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管理任务,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在组织保障、经费支撑、部门协调等多方面得到支持。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落实,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机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依据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详见附件1、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全面梳理,积极对接,严把质量,确保森林督查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针对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围绕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立案查处情况、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未立案查处情况说明、整改落实情况及问责等情况,提交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三、夯实责任,提高整改实效。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处理,不得弄虚作假、降低标准、以罚代刑。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违法开垦占用林地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还要及时清理回收林地、限期恢复植被并检查核实到位。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24日前将联络信息回执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师 健 传真:0951-6836776
电子信箱:nxbhc@163.com。
附件:1.宁夏2020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
2.宁夏2020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
3.联络信息回执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