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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的补充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191 | 生成日期 | 2020-06-04 |
发文字号 | 宁绿办发〔2020〕5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生态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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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营造林任务的补充通知
原州区、彭阳县林业草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大规模国土绿化,结合你单位年度营造林任务完成实际情况,现对《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宁绿办发〔2020〕1号)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州区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中灌木林建设任务由3.01万亩调至3.22万亩(调增0.21万亩);将退化林分改造任务由5.5万亩调至5.88万亩(调增0.38万亩)。
二、彭阳县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中退化林分改造任务由3.8万亩调至4.92万亩(调增1.12万亩)。
特此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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