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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关于2019年度局直属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3/2020-00170 生成日期 2020-04-03
发文字号 宁林直党发【2020】9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关于2019年度局直属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报送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20〕11号)精神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局机关党委结合年底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对局直属30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结果已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2020年第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晋级党组织(5个)

局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党支部  一星级晋为二星级

云雾山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  一星级晋为二星级

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党支部  二星级晋为三星级

退耕还林与三北工作站党支部  二星级晋为三星级

仁存渡护岸林场党委  二星级晋为三星级

二、拟推荐晋升为四星级党组织(1个)

罗山保护区管理局党委  三星级拟晋四星级

三、保留原星级党组织(20个)

局规划财务处党支部  一星级

林业研究院党委  一星级

局办公室党支部    二星级

局生态修复处党支部  二星级

局资源管理与法规处党支部  二星级

枸杞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  二星级

林业项目管理中心党支部  二星级

森林公安局党委  三星级

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三星级

国有林场与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党支部  三星级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党支部  三星级

草原工作站党支部  三星级

林业调查规划院党总支  三星级

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党支部  三星级

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  三星级

贺兰山保护区管理局党委  三星级

哈巴湖保护区管理局党委  三星级

沙坡头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  三星级

金沙林场党委  三星级

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党支部    四星级

四、不参评党组织(4个)

局草原和湿地管理处党支部  未参评  

局保护处党支部  未参评  

局森林草原防火处党支部  未参评

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党支部  未参评  

  

附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中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组织

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充分发挥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推进局系统党建整体工作提质量、上台阶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报送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201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分级考核、上下联动、层层推进、动态管理”原则,按照“增加先进、提升中间、整顿后进”的思路,立起标尺明晰指标,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通过典型引领,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着力培育一批创建标准高、示范作用强、带动引领好体现林草特色的党建品牌,切实推动局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努力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二、适用范围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级分类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考核和审定工作。局机关党委负责直属各党组织进行星级管理考核和审定工作;各党委、总支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方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星级管理考核和审定工作。

申报4-5星级的基层党组织先向局机关党委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再统一向区直机关工委申报审定。

三、主要内容

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建带业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两个维护”“三个表率”、党员“公诺”等情况。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实施“三强九严”工程、落实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创建党建载体、党建阵地、党建品牌等情况。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层级抓党员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正面宣传引导等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干部作风、廉政教育、风险防控等情况。

(五)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坚持以党建促业务,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的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以及安全生产、民主法治等建设情况。

方法步骤

(一)量化评分。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考核按百分制计分:

1.年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全年党建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综合评价,按45%的分值计入此次考核分。

2.述职互评。听取局直属各党组织书记本年度党建工作述职,组织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进行打分,互评得分按5%的分值计入此次考核总分。

3.业务工作。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局属基层党组织落实以党建促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50%的分值计入此次考核分。

4.综合评定。对局直属各党组织年终考核、述职互评、业务工作成绩按比例进行计算,得出此次考核的综合得分,经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星级。

(二)挂牌亮星。星级评定结果确定后,局机关党委下发通报并授予年度星级奖牌;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党员活动阵地、办公室门上挂牌等形式,挂星亮星。

(三)动态管理。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实行“一年一评定一挂星”的动态管理模式,每年调整一次,有升有降、有进有出,逐级评定。在下一次的星级评定中,升级进位的,给予加星;降级退位的,予以摘星。

(四)分类指导。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机关党委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在四星级(含)以上党组织中实施“示范”工程,争创品牌、争当模范、高位求进;在二星级、三星级党组织中实施“提升”工程,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整体提升;在一星级(含)以下党组织中实施“整改”工程,解决问题、全面整顿、转化提高。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二星级及以下的党组织,要定人定点联系帮扶,限期整改。

五、结果运用

    (一)星级评定设置“一星”至“五星”级,实行从低到高逐级评星晋级。基层党组织成立不满1年的,不参加当年星级评定。

(二)按照“每年晋升上一星级的基层党组织不得超过原有星级数量的30%”原则,结合上年度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将本次考核结果评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好”的等次予以晋星,“较好”“一般”的等次保持原有星级,“差”的等次降星

  下列几种情况不能晋星:党员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违纪违法等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理的,所在党组织一般不予晋星。

下列几种情况降星: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政纪处分的,所在党组织一般予以降星。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统筹推进。各党组织要把开展“星级评定”活动作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措施,与“党建质量巩固年”活动相结合,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促进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细化活动方案,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局机关党委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调研。同时,将“星级评定”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激励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网站、微平台等渠道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创新实践和优秀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晋位升级争先、规范达标争先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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