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六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253 | 生成日期 | 2020-07-29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20]102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规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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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六批
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2020年本级预算,经研究,现将我区2020年第六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200万元(详见附件1),即:重点林业生态修复与国土绿化项目(植被恢复费)200万元。
二、各项目单位要加强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我局审批(或审核备案),并于2020年11月底向我局上报本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等。
三、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要认真落实完成好项目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任务,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向我局各项目主管处(单位)报送“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四、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资金专账储存、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重点林业生态修复与国土绿化(森林
植被恢复费)项目计划表
2.2020年重点林业生态修复与国土绿化(森林
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刘自祥 联系电话:0951-6836696)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