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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批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名录的公示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298 | 生成日期 | 2020-09-03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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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宁林规发〔2019〕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7﹞199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经认真调查评价,专家论证,拟将宁夏宁东海子井湿地公园、宁夏惠农迎河湾湿地公园和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黄河河滩湿地3处湿地认定为第二批自治区级重要湿地。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20年9月3-9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系电话:0951-6836787
电子邮箱:nxwcmc@163.com
邮政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路60号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750001
三、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批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名录信息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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