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23-00139 | 生成日期 | 2023-07-17 |
发文字号 | 宁林发〔2023〕114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
按照国土绿化年度任务计划及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项目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市、县(区)落地上图实际,经2023年第13次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项目资金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项目资金计划10000万元。
二、各市、县(区)林业草原部门要加强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要求,科学编制项目初设、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报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同级审批部门审批。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同时,各地要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和公示公告工作,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将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准确及时反馈我局。
三、根据自治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对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补助项目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与项目资金计划一并下达。市、县(区)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完成好项目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任务,并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于2025年3月30日前报送我局。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将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下年度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项目计划表
2.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项目绩效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张春,0951-6836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