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3/2024-00280 生成日期 2024-06-14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4〕95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中央

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

项目计划的通知

市、县(区)林业和草原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30号)有关要求,2024年第11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我区2023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项目计3456万元均为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同时国家下达第二批资金时,对全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进行了调整,调减湿地保护恢复资金1215万元。(详见附1

    二、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管理,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要求,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于2024715日前报我局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备案。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按中央确定后的脱贫摘帽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要求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2114规定,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本年内完成目标任务和资金支出同时,各地要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和公示公工作,落实专人负责,202412前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分别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厅报送本年度项目实施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和自治区下达的任务计划和绩效目标,认真落实完成好项目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任务。市、县(区)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2025330日前向我局报送2024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报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将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下年度中央林业草原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分配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表

          1-1.2024年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第二批计划表

          1-2.2024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调整计划表

          2.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附件2-1.2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6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头条
智能机器人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