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草乡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183 | 生成日期 | 2019-05-07 |
发文字号 | 宁林办发【2019】2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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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林草乡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草乡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办科字〔2019〕7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林草科技推广工作和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破解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难题,现就开展林草乡土专家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在林草生产经营、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全产业链相关领城,具有一定科学素养和技术专长,热心技术传播推广的林草基层生产大户。
(二)长期在乡村生产经营一线和科技推广一线,社会责任感强、应用技能突出、示范带动显著,为林草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做出明显贡献的人员,包括专业合作社组成人员、农技协会相关人员、生产能手和产品经纪人等。
二、遴选条件
林草乡土专家必须政治可靠,热爱科技推广,热心乡村发展,号召力和影响力较强,诚实守信,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侧重于遴选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土专家”和“田秀才”,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恪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个人品德高尚,群众基础牢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科技意识较强。具备一定科学文化素质,善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理念,努力探索新方法、总结新技术,积极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
(三)专业技能突出。从事相关产业工作5年以上,技术娴熟,成效明显,生产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知名度较高。
(四)示范作用显著。带头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活动,主动为各类林草经营主体传经送宝、排忧解难,积极推广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有示范带动业绩,相关产业面积不低于500亩,且效益显著。
(五)社会责任较强。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无违规违纪行为,对生产尽心,对林农尽责,口碑好,群众认可度高,主动服务,热心助人,立足本职不断发展农村事业。需要3个以上基层单位或合作社同意推荐。
三、遴选程序
(一)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及自治区林草局直属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各推荐1名乡土专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乡土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市、县(区)乡土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审核盖章后上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二)局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在汇总各地推荐名单的基础上,会同局相关处室进行核实复审,并按照程序提请局党组研究后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本地林草乡土专家队伍建设。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12日12时前将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至指定邮箱(769410207@qq.com)。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乡土专家申报表
2.市县(区)乡土专家推荐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剡斌权 电话:0951-6836692
附件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乡土专家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1寸免冠照片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政治面貌 | 从事产业 | |||
通讯地址 | ||||
工作单位 | ||||
个 人 简 历 | ||||
事 迹 简 介 (不超过500字) | ||||
本人承诺 | 本人所填内容真实客观,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一式两份,可附页。
附件2
市、县(区)乡土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
民 族 | 从事产业 | ||
产业带动情况(包括服务产业面积、带动人数、带动企业个数等字数为500字,可附页。) | |||
基层单位或合作社推荐情况(需要3-5个部门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
市、县(区)主管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