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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640000023/2019-00190 生成日期 2019-04-26
发文字号 宁林党发【2019】39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机关党委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开展民生

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报告

 

自治区纪委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随文报上,请审示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19424

 

    (此件不公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

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林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涉林惠农项目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地区为重点,聚焦群众痛点热点难点,全面系统排查问题线索,坚决整治和查处林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让老百姓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巩固党群关系、夯实群众基础,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整治内容

        林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涉林惠农重点项目。

        (一)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重点检查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兑现和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退耕还林还草地块是否落实、是否尊重农民意愿、是否与农民签订了退耕还林还草合同,是否及时足额兑现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问题,是否按规定使用种苗造林费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管不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其它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重点检查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各地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是否存在贪污浪费、挤占挪用、不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重点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精准选聘、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情况;是否存在不按公告、申报、审定、公示、聘用等程序选聘生态护林员现象;有无在册不在岗、吃空饷等情况;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存在生态护林员补选不及时、优亲厚友、盘剥克扣、与民争利等其他不符合生态护林员相关政策的问题。

     三、整治措施

    )自查自纠2019年4月下旬-5月下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排查本处室、本单位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从近两年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排查问题线索,并对已查结的案件进行复查复核,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逐件建立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自查报告531日前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重点检查2019年6月上旬-7月下旬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对每个问题线索都要跟踪要结果,每月对账销号。局机关党委会同有关处室将组织林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限期销号,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全面整改

    )整改落实2019年8月上旬-11月下旬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视情况分别处理。能够整改的,由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下发整改通知1个月内完成改,存在违纪违法线索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巩固提高2019年12月上旬--12月下旬。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认真分析林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产生根源,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各相关处室、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前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林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庆林任组长,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张浩任副组长,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基金管理站、退耕三北站、草原站、林业总站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二)落实压紧责任。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整治重点、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对本部门开展林草领域专项整治负主体责任,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际行动,作为顺应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共奔小康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抓好抓实。

    (三)坚持从严要求。要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此次专项整治全过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坏作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不搞姑息迁就、下不为例。对专项整治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坚决问责,对林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频发的单位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和当事人。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破立结合、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将整改提高贯穿林草事业发展全过程,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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