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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3/2019-00221 生成日期 2019-06-04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19】100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森林草原防火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6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将进驻我区开展督导工作,督导时间约1个月,在自治区层面督导5天时间,其中自然资源厅被列为9个走访问询单位之一。按照自治区扫黑办和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要求,现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林业和草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把配合中央督导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紧压实各自然保护区、直属林场和局机关相关处室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强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中央督导组在我局顺利开展工作。

二、组织领导

按照自治区扫黑办和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成立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庆林同志任组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张浩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生态修复处、资源管理与法规处、草原和湿地管理处、保护处、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规划财务处、森林草原防火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森林草原防火处,白建忠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直属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根据自治区扫黑办和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分工如下:

(一)局森林草原防火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负责提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批示及制定印发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通报、工作简报等;完成中央督导组和自治区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核查、移交、办理和反馈;对各直属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时开展督察、督促,做好边督边改工作。

(二)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中央督导组来宁督导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做好扫黑除恶舆情处置工作;负责做好中央督导组在局督导期间的会务、后勤保障。

(三)资源管理与法规处:审核把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供2017年以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台账、制度机制文件。

(四)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组织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提供谈话对象名单、主要简历及分管工作等相关资料;提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材料。牵头对局系统内涉“伞”问题举报线索核查等有关工作。

(五)生态修复处、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草原和湿地管理处、保护处、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2018年以来行业监管相关资料。包括年初工作要点、工作安排、检查通知、通报,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总结,各类制度机制文件。

(六)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做好涉及森林、草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等工作;整理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

  (七)各直属事业单位: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各类资料和报表,进一步压紧压实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林草行业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对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一步全面检验和有力推动。林业和草原局是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战场,打好专项斗争“治根”阶段任务,特别是迎接中央督导组“全面体检”,任务繁重艰巨。特别是各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要充分认识这次督导的重大政治意义,把配合中央督导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作用,积极配合督导,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本单位任务分工,明责任、定时限、抓落实,确保督导工作有效衔接、顺利开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重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一是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不断拓展线索排查深度广度。坚持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破解举报线“堰塞湖”现象和有价值线索少的难题,掀起新一轮线索排查高潮。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林业和草原领域涉黑涉恶方面的问题和新动向,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加大摸排工作力度,变坐等线索为主动出击找线索。做到每条线索来源清、核查实、去向明。二是要建立核查机制。森林公安局要建立涉黑案件线索核查专班,规范核查程序,对已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精准核查、综合研判,并与纪检监察、公检法部门及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紧盯线索不放松。针对新闻媒体发布的全区林草系统涉黑涉恶案件和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林业和草原领域的问题。逐一再梳理、再分析、再研判,建立台账,每一宗案件要定期跟踪移送、起诉、审判等过程,做到闭合管理,让林草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全部起底、清零。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各部门要督导工作工作方案,研究细化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盗伐林木、非法狩猎专项打击和绿卫2019执法行动、生态扶贫项目实施、国土绿化、生态惠民、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深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扫除林草系统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破坏生态资源安全、阻扰生态环境整治的黑团伙、恶势力,坚决打掉自然保护区乱垦滥开的“保护伞”“关系网”。五是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通过网络媒体、展板标语、手机短信、电子屏幕等方式发动各方力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设立涉黑涉恶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拓展线索举报渠道。

(三)加强协作,形成扫黑除恶斗争的合力。一是防火处要加强与自治区扫黑办和自然资源厅及我局直属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切实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做到脑勤、腿勤、嘴勤、耳勤。二是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森林公安局和所属派出所接到线索后,要第一之间办理、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会商研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对林草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及查处案件的分析意见,提高专项斗争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全力迎检 ,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动员,做好基础性工作,熟悉专项斗争主要内容和应知应会知识。二是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开展自查自检,对标对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彻底的大排查、大扫除、着力解决问题,全面补齐短板。三是对近年来的信访、缠访、反复访的案件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堵塞漏洞,做到息诉罢访。四是凡涉及中央督导组转办的事项,必须全力办理,努力做到转办事项“不过夜”。确因办理程序、时限等原因“过夜”的,必须向局扫黑办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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