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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宁夏2017-2018年造林补助等四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19-00288 生成日期 2019-06-26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19】186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宁夏2017-2018年造林补助四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国家林业和局基金管理总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发展改革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宁夏2017-2018年度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随函报上,请审核。

特此致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25日                

 

 

 

 宁夏2017-2018年度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发展改革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2017-2018年度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以下简称四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17-2018年国家共下达我区四项补助资金计划33300万元,实际到位33300万元,到位率100%,支出29059.3万元,支付率87%。其中:2017年国家下达四项补助资金14062万元,实际到位14062万元,到位率100%,支出13400万元,支付率95%。2018年国家下达四项补助资金1923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238万元,到位率100%,支出15659.3,支付率81%,其中:

(一)中央财政造林补助:2017-2018年计划下达17960万元,实际到位17960万元,到位率100%,支出16412.4万元,支付率91%(见附表1)

(二)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2017-2018年计划下达2165万元,实际到位2165万元,到位率100%,支出2033.5万元,支付率94%(见附表2)。

(三)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2017-2018年计划下达2637万元,到位2637万元,到位率100%,资金支付2088万元,支付率79%(见附表3)。

(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2017-2018年计划下达10538万元,到位10538万元,到位率100%,支出8525.1万元,支付率81%(见附表4)。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2017-2018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下达任务89.8万亩,实际完成89.8万亩,完成率100%。其中:2017下达任务40万亩,实际完成40万亩,完成率100%。2018年下达新造林任务10万亩,退化林分改造任务39.8万亩,实际完成新造林10万亩,完成退化林分改造39.8万亩,完成率100%

(二)2017-2018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下达良种繁育任务1.54万亩,实际完成1.54万亩,完成率100%,下达良种培育任务7586万株,实际完成5586万株,完成率74%。其中:2017年,下达林木良种繁育任务0.67万亩,实际完成0.67万亩,完成率100%,下达林木良种苗木培育任务4536万株,实际完成苗木培育4536万株(含西吉月亮山统筹整合200万株)完成率100%2018年下达林木良种繁育任务0.87万亩,下达良种培育任务3050万亩,完成繁育0.87万亩完成率100%,完成良种培育1050万株,完成率34%,培育正在实施中。

 (三)2017-2018年中央财政贷款贴息资金计划发放97家企业和个人,实际发放94家,其中:2017年,计划发放47企业和个人,实际发放46家。2018年计划发放50家企业和个人,实际发放2家,目前正在兑付过程中

 (四)2017-2018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下达任务100.41万亩,实际完成100.41万亩,完成率100%。其中:2017下达任务35.82万亩,实际完成35.82万亩(含原州区、泾源县和海原县3个单位整合2.27万亩抚育完成率100%2018年下达任务64.59万亩,实际完成64.59万元,完成率100%

三、主要成效

(一)推动宁夏国土绿化和生态立区发展。依托中央财政造林补助等项目,结合我区国土绿化行动四大造林工程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筑祖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我区各级部门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摆在重要日程,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不断推进国土绿化规模。

    (二)丰富了我区林木良种和种质资源。通过林木良种培育项目的实施,使我区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建设规模和建设档次得到大幅度提升。一是重点良种基地和资源库管理规范,各功能分区更加合理。二是缓解了各基地良种生产的资金困难,提高了良种基地的稳产改造和再生产能力。三是与科技专家合作,提高了良种基地和资源库建设管理的技术水平。四是增强了我区良种苗木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提高了全区林木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加快了良种苗木的生产培育推广使用步伐。

(三)扶持林农林企,带动增收致富。林业贴息贷款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布局、择优扶持、注重效益、公正透明、统筹兼顾”的原则,从我区林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支持效益明显、辐射面广、示范性强、带动力大的主导产业。我区林业龙头企业利用贷款,通过枸杞、葡萄、红枣、苹果等精深加工项目的带动,2018实现产值11.09亿元,创税收1.34亿元,安置周边就业人员1603人,直接带动农户增收3.16亿元极大的提升了我区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质量,激发了广大果农的积极性林业贴息贷款在促进我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提档升级,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资源良性持续增长。通过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实施,以提高森林质量、调整森林结构、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为目的,通过抚育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抗性有利于林分蓄积量的增加,在增加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愈来愈明显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近年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对中央四项补助项目管理责任到人,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职责的不同,各负其责,各抓一面,责任明确。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发展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木良种补贴项目考核暂行办法》《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技术规程》等规定规范工程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工程管理、人员管理、种苗采购“三证一签、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为工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各市、县(区)财政、发改部门规定,能够按照采购规定的内容和限额,依据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需求,执行政府采购。对工程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管理,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按程序操作、按制度办事。

(三)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各项环节。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林业政策,高质量完成了四项补助工作一是全面科学编制工程前期可研报告、确定四项补助实施范围、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等,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关,督查指导各单位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工程采购、严格执行种子苗木采购“三证一签”。三是严把验收关有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将采购需求及合同要求量化在验收环节中,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四)加大对项目资金稽查监管力度。一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稽查和项目绩效评价,扩大资金稽查覆盖面,增加稽查频次,增强稽查力度。二是创新稽查机制,保证稽查质量,采取稽查和复查结合的方式,聘请工程人员参与稽查,将外部审计与林业行业特点结合沟通及时顺畅、定性准确、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三是发挥内部稽查“帮促改”的作用,对发现问题建档立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资金规范化使用和工程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

(五)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保存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包括项目申报、组织管理、实施方案、任务下达、作业设计、合同、检查验收、财务管理、成效监测等方面的文件、图表和相关电子资料的工程资料档案,实行电子数字化管理。各单位对确定的样地和监测点等重要时点都能够保留图片及影像资料,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归档及时、档案编排规范、便于查阅,通过完整的档案资料管理,全面反映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

(六)加强成效监测,及时总结经验。扎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宁夏科学模式,要求各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的经营目标、经营类型、经营措施,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发现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总结森林经营技术和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关键环节、重点技术,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模式。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造林项目补助标准偏低。宁夏地处西北地区,由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和毛乌素沙地相围,地貌以黄土丘陵为主,年蒸发量大于降雨量,很多造林地点需要机械、滴灌设施,造林成本较高,我区经济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很难提供配套支持,建议国家能够适当提高对宁夏的造林补助标准。

(二)林木良种补助技术支撑不足。我区部分良种基地尤其是沙旱生树种及杨树的研究专家缺乏。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立国家层面科技支撑体系和专家平台,对有需求的基地开展科技服务,为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核实工作存在困难,缺少管理经费。林业贴息贷款核查工作较其它项目繁重,银行贷款真伪、基地发展状况及林产品生产加工等检查审定等工作需要按照时间分阶段进行检查核实。大多项目建设地点远离市郊。建议国家能够安排一定比例项目管理费,用于安排市、县(区)工作人员核查费用和通过聘用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进行核实监管。

(四)抚育范围覆盖面较小森林抚育对象为国有林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人工林,建议将商品林中的成、近熟林等林分纳入项目,以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森林整体功能受西北地区自然条件制约,林木生长缓慢,多年生林木也很难达到0.6以上的郁闭度,而且灌木林地比重较大,因此建议国家林业局充分考虑西北地区的林情实际,将灌木林地纳入抚育范围增加抚育措施并适当降低抚育后森林的郁闭度。

附件:1.2017-2018年造林补助基本情况表

      2.2017-2018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基本情况表

3.2017-2018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基本情况表

4.2017-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基本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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