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五公开 > 执行公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补充推荐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23/2020-00160 生成日期 2020-03-30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0]53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补充推荐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

为规范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评审活动管理工作,促进林草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对第一批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成员进行扩增补充。现就推荐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审专业范围

本次推荐评审专家专业范围暂定12个类别。

(一)森林培育类:主要包括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相关专业。

(二)果树栽培类:主要包括果树生理生态、果树生物技术、果树种质资源等相关专业。

(三)草业科学类:主要包括草坪、牧草栽培与加工、人工草地建植与管理、草地改良、草原保护等相关专业。

(四)调查规划类:主要包括林草资源、野生动植物、荒漠化(沙化)、湿地监测和调查、林草规划设计、林草资源认证和评估、林草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五)荒漠化防治类:主要包括沙化土地防治、盐渍化土地防治等相关专业。

(六)自然保护类:主要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关专业。

(七)景观绿化类: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园林规划设计、森林(湿地)景观、花卉园艺、园林工程与建筑等相关专业。

(八)林业产业类:主要包括林产加工和利用、林产化工、林业机械装备、制浆造纸、森林旅游及林下经济等相关专业。

(九)勘察设计类:主要包括林业建筑与土木、森林采运、林区道路工程、林区开发与规划设计、林业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

(十)建筑工程类: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建筑施工、水电安装、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十一)经济财务类:主要包括林业经济管理、项目管理、金融、财务、会计、统计、审计、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

(十二)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林业综合执法等相关专业。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

(三)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认定注册的中级以上资质人员。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年龄不限,本人愿意且能胜任评审工作。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专家任职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专业范围和条件的人员申请入选专家库,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市级单位可推荐3名,县(区)级单位可推荐2名。申请人应填写《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单位按照专业领域划分,填写《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评审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后统一将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宁夏林业和草原局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咨询委员会将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入选综合评审专家库。

(二)填写专家推荐表时,相关信息应尽可能详全,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张2寸照片,请于430日前邮寄至宁夏林业和草原局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5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审查合格入选综合评审专家库的专家,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发函告知。

  人:贺继文

联系电话:09516836675   18995111004

电子邮箱:305663251@qq.com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街60号(邮编:750001

  

附件:1.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评审专家推荐表

2.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评审专家汇总表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              

                                                            20203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头条
智能机器人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