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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640000023/2021-00402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文字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规划财务处


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深入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关键性时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总体部署,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结合我区林业草原发展实际,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了《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十四五”宁夏林草的发展思路、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保障措施、重点工程等,为全区林草发展描绘了新的发展蓝图,是今后五年宁夏林业草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由于政策、理论、技术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本《规划》在编纂修订过程中难免还有疏漏,敬请谅解。



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我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积极发展林草扶贫富民产业,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城乡生态面貌有较大改善,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我区与全国一道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建设美丽新宁夏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阶段。为充分发挥林业草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研判我区“十四五”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新特征新形势新变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守好“三条生命线”、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全面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根据国家“双重”规划和有关部门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编制了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十三五”建设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委(局)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草原工作,全区林草部门抢抓历史机遇,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全区生态面貌持续改善,优美生态环境已成为宁夏最大优势,生态产品日益丰富,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建设美丽宁夏做出了突出贡献。

国土绿化成效显著。扎实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精准造林“四大工程”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森林面积由2015年的984.3万亩增加到2020年的123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2.63%增长到15.8%,森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防沙治沙走在全国前列。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坚持把防沙治沙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科学治沙、综合治沙、依法治沙”方针,持之以恒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全区荒漠化面积由4348万亩减少到4183万亩,沙化面积由1743万亩减少到1686万亩,实现了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连续20多年持续减少的目标。宁夏治沙技术被认为在中国乃至世界防沙治沙领域都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世界治沙贡献了“中国经验”。

湿地保护成为突出亮点。通过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建立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自治区级3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4处、自治区级12处,恢复和改善了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其他重要湿地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全区湿地保护面积310万亩,湿地保护率55%湿地资源已成为重要的生态和景观资源。沙湖入选“中国十大魅力湿地”,银川市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成为宁夏湿地走进世界的一张靓丽名片。

草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实施禁牧封育使草原得到休养生息,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功能明显提升。全区草原补播改良385万亩,重度沙化草原面积由246.8万亩减少到204.8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由53.25%增长到56.51%

自然保护地建设初步探索。全区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58个,涉及7种类型,总面积872.2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11.19%。全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质量持续提升,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序推进,“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逐步建立,正在探索建立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资源保护力度加强。1530.8万亩天然林资源纳入天保工程得到有效管护,768.6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森林资源管理围绕“守红线、严审批、强监管、重考核”目标,严守生态红线,强化资源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打响贺兰山生态保卫战并取得阶段性胜利,169处整治点全面完成整治修复任务。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制度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现森林督查全覆盖。

    林草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业不断释放活力。林下经济规模达到24.01万公顷,培育各类新型林草主体4328个,创建林下经济产品品牌20多个,带动30.22万农户脱贫增收,实现产值20.8亿元。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全区96个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全部完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总面积由改革前的1543.5万亩增加到1788万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生态效益显著提升。在全国率先启动完成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特色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宁夏已成为全国枸杞产业基础最好、生产要素最全、品牌优势最突出的核心产区。枸杞干果总产量14万吨,年综合产值达到150亿元。红枣、苹果、种苗、花卉等特色林草产业稳步发展,产量36.1万吨。生态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以国家森林公园为主体的生态旅游休闲体系逐步形成。全区林业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生态扶贫成效明显。扎实开展生态补偿脱贫,全区争取生态护林员1.13万名,直接带动3.39多万名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每年通过退耕还林、森林管护、营造林工程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参与林业生产经营和加工的企业200多家,农户31万户,带动7.6万贫困人口脱贫、13万农民就业增收,实现了生态保护与脱贫致富双赢的目标。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林草改革发展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期、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

面临难得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林草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的重视也达到新高度。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立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把林草事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林草事业发展空前持续的重视,形成了推进林草事业发展的最大优势。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赋予了林草事业重要地位,一方面国家高位推动带来项目、资金、政策等重要机遇,另一方面要主动谋划,把讲好黄河“生态故事”与发展“生态经济”结合起来,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好发展。同时,国家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也为加快林草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构建祖国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宁夏、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等赋予全区林草战线光荣神圣的新使命。绿色消费需求日益旺盛、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更加迫切,为林草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面临的挑战:受自然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资源开发依赖程度强,生态保护压力持续增加,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生态承载力有限的情况下,实现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目标、实现美丽宁夏目标,全区林草事业发展仍面临着新的挑战。现有的生态基础、生态产品、生态环境还不能很好地支撑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距离中央对宁夏生态定位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全区国土面积不大但生态类型多元、治理区域分散、生态问题复杂、生态欠账过多,生态问题“边治理、边发生”和“已治理、又复发”的现象依然存在,生态建设越来越难,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特别是缺林少绿、生态破坏、土地沙化、草地退化、自然灾害等问题仍然突出。林草发展方式传统,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机制还不成熟,多功能林草产业发展不足,林草体制机制缺乏活力,林草改革难度较大、压力不小,林草资金缺口较大,人才队伍相对薄弱,基础设施装备滞后,林草事业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路,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林草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以实施重大战略、推进重大工程、深化重大改革、完善重大制度为抓手;以国土空间绿化、生态资源修复、产业提质增效、基础保障建设为重点,科技兴绿,依法治绿,完善政策制度、活化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把黄河流域宁夏段建设成为人水和谐生态带、高质量林草产业聚集带、造福人民幸福带。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努力把宁夏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构筑祖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十四五”时期:

必须坚持保护优先,尊重和保护自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贵在建设”协同发力,实现全域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必须坚持精准治理,黄河全区域统筹、干支流共治、左右岸齐抓,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规划、集约精准化治理。

必须坚持久久为功,坚持当前和长远结合、局部和全局协同推进、治标和治本结合,典型引路和大工程带动,注重量质并重、高质量发展。

必须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林、量水定绿,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促进自然修复。

必须坚持生态惠民,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对标新时代“好生态”标准,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注重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协调统一。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发展林草制度,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2025年,全区林草植被盖度和质量明显提升,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显著提高,湿地功能有效恢复,流域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草产业得到健康发展,沙化土地面积显著缩减,荒漠化治理成效明显。全区生态质量总体改善,黄河生态保护机制建立,干支流域生态系统根本好转,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巩固突出,生态公共服务更加普惠,经济民生保障更加有为,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新宁夏建设,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资源总量实现新增长。森林面积达到160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195万立方米,草原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林草覆盖率提高到54%。湿地保有量31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58%,自然保护地面积占自治区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1%以上。

——造林绿化再上新台阶。完成营造林600万亩,其中新增人工造林300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300万亩。

——林草产业再造新优势。特色产业稳中有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林业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700亿元。

——重大改革取得新突破。国有林场、林长制、“山林权”改革等取得积极进展,全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林草(林分)结构、林草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宁夏林草发展主要指标表

规划指标

2020

2025

属性

森林面积(万亩)

1231

1560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15.8

20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995

1195

约束性

草原面积(万亩)

2600

2600

预期性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56.5

57

预期性

湿地保有量(万亩)

310

310

预期性

湿地保护率(%

55

58

预期性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11.88

11.88

预期性

林业及相关产业产值(亿元/年)

200

700

预期性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0.9

0.9

预期性

草原火灾受害控制率(‰)

0.3

0.3

预期性

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

4

3.5

预期性

备注:由于国土三调数据未公布,表中数据延用过去统计口径数据。

四、主要战略任务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理念,大力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林草职能职责,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一体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协调兼顾,以建设黄河生态保护和林草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一条主线”为总的统领,以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林草现代化治理“两大重点”为主要支撑,继续推进自治区大规模国土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保护管理创新“三大行动”。认真落实好中央明确的天然林、湿地、荒漠、草原保护修复“四项制度”,不断强化科技、种苗、防火防灾、人才队伍、基础设施“五大保障”。全面深化国有林场、草原制度、林草资源资产、林长制、林草审批、“山林权”等“六项改革”,着力构建稳固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优质的生态产品供给体系、完善的生态公共服务体系、先进的生态文化建设体系、成熟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牢固的林草基础保障体系、现代的林草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等“七大体系”,努力把宁夏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一)围绕一条主线

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林草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主线,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宁夏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重在保护、尊重规律、顺应自然、以水定绿、量水而行,严格落实空间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环境质量底线,把住资源利用上线,守住守好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三山”生态屏障。以“一河三山”保护和治理为重点,加上系统化的思维、综合性的措施、强有力的手段,上下游统筹、干支流共治、左右岸齐抓,外加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建设三管齐下,推进荒漠化科学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抓好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努力做到土不下山、泥不出沟、沙不入河。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和三北防护林工程,继续推进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湖泊湿地全域化保护、整体性修复,让山更绿、林更茂、草更丰、水更美,努力建设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突出两个重点

1.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功能,整合各类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合理调整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坚持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划清保护地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所有权、使用权边界,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级分区管理体制。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统一管理、全面保护、系统治理,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监管网络体系,强化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监测,着力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和保护成效。积极推进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的设立,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林草现代化治理体系制度建设。按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要完善国土绿化制度,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探索建立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营造林机制,引导各方面参与国土绿化,实现国土绿化高品质发展。推进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林草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坚持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实行林地草原用途管制,健全林草资源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天上看、地面查”的全覆盖林草督查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湿地、天然林保护,特别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要领域立法,完善已有的法规条例,建立全面覆盖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的林草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增强林草领域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治理保障五项能力,使林草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更加符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实现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三大行动

1.大规模国土绿化和林草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按照自治区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动员全社会植树造林种草,深入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夯实生态根基、美丽本底,形成国土美丽新格局。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强化生物多样性、树种多样化。以乡土树种为主,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绿化,着力加强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黄河主干流、支流、两岸绿化等工程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系统,打造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加快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推进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使城乡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成片建设城市森林、湿地和永久性公共绿地,提高城市绿色空间和蓝绿占比。继续推进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2025年,建立3个国家级森林城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实施林草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林草生态系统,提高林草生态系统生产力和林草质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高造林种草质量,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抗逆性树种繁育力度,积极培育良种壮苗,科学确定造林树种和草原恢复方式。切实加强林草科学经营,树立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的理念,综合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自然和人工措施相结合,不断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多功能效益。要科学编制并执行森林经营方案,着力建设一批森林质量提升经营样板示范区。到2025年,森林经营支撑体系基本建成。

2.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建设野生动植物宣传平台、科研平台、教育平台,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和栖息地保护恢复,建设野生动物救护救治和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重点对对麝、鹅喉羚、豹、黑鹳、灰鹤、岩羊和水曲柳、四合木、沙冬青、裸果木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完善疫病疫情防控应急制度,启动野生动物源人兽共患病战略研究,谋划野生动物源人兽共患病防控策略,提高分类监测和主动预警水平。

3.资源管理创新行动。坚持用严格的制度、高效的手段保护发展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根本要求,以“建制度、提能力、抓管理、严监督”为中心。对标短板、对表问题、聚焦弱项。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森林资源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水平。在国土三调的基础上,利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年度变更数据,建立森林资源管理及监管系统平台,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实现数据的科学化、精准化,实现管理平台的应用常态化。在全区推行森林资源管理林长制,建立自治区—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五级管理制度。建立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度为核心,以林地定额管理、采伐限额管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制度为基础,逐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森林资源治理能力。建立森林资源考核指标体系、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机制、森林资源管理问责机制,探索建立以保护成效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考核机制,形成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制度,推动资源管理创新迈上新台阶。

(四)落实四项生态修复制度

1.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快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促进天然林休养生息。将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行市、县政府天然林保护修复行政首长负责制,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事项,实行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2.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认真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沿黄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立完善湿地补偿机制,多措并举提升恢复湿地功能。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及时发布和更新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健全以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快全区湿地保护修复,加大湿地监测网络和人员队伍建设。将湿地保护修复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体系。

3.沙化土地治理保护修复制度。认真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贯彻全区禁牧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治理,“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推进灵武市、盐池县、同心县、中卫沙坡头区四个防沙治沙示范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总结完善“五位一体”防风固沙体系、“六位一体”防沙治沙发展沙区经济模式经验和不同沙地类型植被种类的最佳配置模式和植被恢复的最佳方式,在全国乃至世界推广宁夏经验。

4.草原保护修复制度。认真落实《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指导意见》,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修订。加快形成和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原生态保护红线等制度体系。对全区退化草原进行评价,制定不同退化程度草原分级标准,并确定其具体区域。加大对草原的保护力度,大力开展退化草原修复,设立草原生态修复重大专项,攻克草种业、天然草原恢复、人工草地建设等重大瓶颈,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完善草原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草原征占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五)夯实林草五大基础保障

1.优化种苗培育。加强全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开展自治区级保障性苗圃建设,改造提升重点良种基地建设。加大乡土树种草种保护和利用力度,加快优质树种草种种质资源库建设。对全区古树名木积极开展原地保护。建设一批优良乡土树种草种基地,实施林草种业科技入户工程。到2025年,全区林草育苗面积稳定在25万亩,苗木生产总量保持在10亿株,年种子采收量30万公斤;林草良种使用率达到65%以上。

2.强化科技支撑。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国家战略,着力加强退化林分修复、荒漠化治理、草原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资源监测管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与科研机构等合作,建立林草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和创新联盟。抓好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多主体协同推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加强科技创新组织保障,完善标准质量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林草各领域和全过程的广泛应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快资源整合共享,强化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以林草信息化促进林草治理现代化。

3.加强灾害防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防灾、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等生态灾害及沙尘暴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预防体系建设,增强预防监测水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基本实现人机联防的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区重点防火区域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全覆盖,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

4.加强基层队伍。面对乡镇林业站机构改革新形势,创新服务模式和机制,发挥基层机构人员优势,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加快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管护员、草管员等管护人员融合,保持1万人以上的管护队伍。健全自治区林草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多渠道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稳定现有人员队伍,完善林草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激励人才到基层一线创业,并大力培养科技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

5.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办公信息化、制度规范化、服务高效化、管护机制化、资源监管智能化。推进林区林场道路、管护用房等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强化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网络化、技术装备现代化、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充分利用林业物联网、林区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林草资源数据库、森林草原防火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林草信息资源数字化、林草系统管控智能化和林草管理服务协同化。

(六)深化六项林草改革

1.开展“山林权”改革。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开展“山林权”改革,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权能,着力放活经营机制。积极引导林权有序流转,创新林业经营方式,促进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助、特色经济林扶持、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等惠农政策,实现国土增绿,农民增收。

2.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全区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依规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争取达到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覆盖。适时配合推进国有林场林地资源勘界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内部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向生产一线倾斜的改革目标。分类有序推动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落地实施,逐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现代国有林场经营发展模式,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推进草原制度改革。深化草原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草原经营体制,缓解草原保护与利用矛盾。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进草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4.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改革。总结湿地产权确权试点经验,完善确权登记办法和规则,推动确权登记法治化。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湿地等重要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研究制定自治区国有森林资源、草原资产有偿使用办法。

5.推行林长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推行林长制,建立自治区—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五级管理制度,将森林资源小班落实到每个护林员,实现班班有责任,块块有人管。以此形成对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监督、利用等方面全方位、强有力监管新格局。

6.深化林草行政审批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行政审批改革部署,精简审批事项,实行林草“四统一”审批,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林草审批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最多跑一次”、“不见面马上办”,“互联网+监管”等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自治区生态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七)构建七大体系

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来经营的理念,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三山”、黄河两岸、交通沿线、河流沟渠、城镇村庄和工业园区等区域生态建设,实现城镇园林化、村庄绿荫化、渠路林带化、农田林网化,河流湿地生态景观化,使其成为保障和支撑发展的永久性生态屏障。逐步形成人口、经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林草事业建设新局面。2025年初步构建以森林、草原、湿地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以枸杞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产业为主导的优质的生态产品供给体系,以森林城市、自然保护地、公园绿地等为代表的完善的生态公共服务体系,以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等制度体系为保障的完善的保护修复制度体系,以林草基础设施完善、基层站所网络完整、人才科技有力高效为支撑的牢固的基础保障体系,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科学低碳绿色为引领的先进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健全为标志的现代的林草治理体系,共同构成完整的“十四五”林草目标体系。

  1. 总体布局

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布局、区域生态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地貌特点和水土条件、区域优势、林草资源现状和发展潜力等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将全区划分为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防沙治沙区、南部水源涵养区三个生态建设区。


宁夏“十四五”时期林草发展区划





——北部绿色发展区。该区域包括黄河宁夏境内引黄灌溉区域,涉及13个县(市、区),是我区重要的绿色生态空间和湿地生态功能区。区域土地约1800万亩(包括贺兰山)。主要发挥黄河自流灌溉和贺兰山生态屏障的自然优势,以银川平原、卫宁平原和贺兰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突出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建设贺兰山东麓绿道绿廊绿网,治理河湖湿地生态,优化畅通水系水网,构建绿色高效、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塞上江南”的自然美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走在全区前面、做好表率。

——中部防沙治沙区。该区域包括腾格里沙漠、毛乌素沙地和腹部沙区,涉及10个县(市、区),属于防风固沙型重点生态功能区。该区域内土地总面积约4300万亩。主要针对中部地区干旱缺水、沙化严重、生态脆弱的问题,以干旱风沙区和罗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应突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退化沙化草原,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和沙产业,巩固防沙治沙和荒漠化综合治理成果。

——南部水源涵养区。该区域包括六盘山区和黄土丘陵区,涉及6县(区),属于六盘山水源涵养功能区。区域土地面积约1700万亩。应着眼增强六盘山天然水塔、生态绿岛功能,以南部黄土丘陵区和六盘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突出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综合治理黄河支流,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建设生态经济林,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持续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六、重大项目

林业草原重大项目是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和阻碍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问题的重要着力点,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关键举措,是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绿色发展、推进林业草原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中,对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工作作出重点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修复重大工程的重要指示,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整体推进与局部突破相结合的重大原则,必须坚持“条块结合”的生态工程建设格局,必须坚持“一盘棋”思想、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保护修复,绝不能顾此失彼、条块割裂。基于以上考虑,“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双重”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的部署要求,依托国家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拟在自治区全面实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国土绿化、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修复、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退化草原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火等林草治理能力提升的七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项目。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各项工作,逐步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级分区管理体制。深入实施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物多样性和“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等工程项目。积极争取设立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2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项目

1.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整合优化后的54个自然保护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对国家野生动植物实施保护、拯救、栖息地进行保护与恢复,加强15个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

3.国家公园建设:推进设立贺兰山和六盘山2个国家公园,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 国土绿化建设项目。依据国家“双重”规划和自治区党委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规划重点建设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中部防沙治沙、南部水源涵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生态经济林等六个重点建设项目。



专栏3 国土绿化建设项目

  1. 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项目:13个县(市、区)的引黄灌溉区,以黄河为轴,对黄河干流沿岸、标准化堤防、入黄排水沟、道路、水系等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北部农田湿地防护林体系。规划完成人工造林27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40万亩

  2. 中部防沙治沙建设项目:在10个风沙县(市、区),按照防沙、绿沙的原则,针对不同立地条件,采取不同防沙治沙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并建设中部防风固沙林体系规划完成人工造林90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20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

3.南部水源涵养建设项目在六盘山土石山和黄土丘陵区6县(市、区)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祖厉河和二级支流葫芦河、渝河等支流源头和两岸区域,建设水源涵养体系。规划完成人工造83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40万亩

4.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在全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实施人工促进生态修复8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在六盘山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及其外围的高密度人工纯林分布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万亩。

5.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项目:规划在全区创建森林乡村或美丽乡村1056个,发展村庄绿化美化和庭院经济林25万亩。

6.生态经济林建设项目:规划发展枸杞35万亩,其他特色经济林40万亩。





)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因地制宜还湿建湿、扩水增湿、生态补湿,加大修复力度,实施退养还滩、盐碱地复湿和退化湿地恢复等工程,提高湿地的完整性,确保发挥湿地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规划完成恢复湿地36.6万亩,湿地保护修复107.4万亩。

专栏4 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

1.恢复湿地:在沿黄13个市、县(区),规划完成恢复湿地36.6万亩,其中:黄河沿岸28.6万亩、其他中重度盐碱地8.0万亩。

2.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7.4万亩,其中:黄河沿岸23.65万亩、30处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83.8万亩。

3.湿地公园建设:规划在中宁、永宁、灵武、青铜峡、吴忠市、平罗、隆德、彭阳、海原、西吉10个市、县(区)新建自然或城市湿地公园10处。

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制度,对纳入天保工程管护的748万亩林木资源和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768.61万亩国家公益林进行全面管护。对天保工程区退化林分进行改造修复,健全相关管护和信息化设施等,进一步提升天然林保护修复的管护能力。

)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以全面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龙头带动、注重科技支撑、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品牌效应、厚植文化底蕴,继续优化“一核二带”产业布局,建设中国枸杞研究院、国家枸杞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重点实施“基地稳杞、龙头强杞、科技兴杞、质量保杞、品牌立杞和文化活杞”六大工程17个建设项目,一产做实、二产做强、三产做优,推动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把宁夏建设成为我国枸杞标准制定发布中心、精深加工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和枸杞文化中心,推动宁夏枸杞产业种植规模化、田间管理规范化、产品质量标准化、市场品牌化、产业形态一体化发展。

专栏5 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1.基地稳杞工程。以创建“百、千、万”绿色优质丰产示范基地为载体,规划建设百亩以上示范基地 30 个,千亩以上示范基地 20 个,万亩以上示范基地 1

2.龙头强杞工程。着眼枸杞全产业链构建,突出精深加工环节,规划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 5 家,打造年产值 10 亿元以上的企业 1-2家,培育上市企业2以上

3.科技兴杞工程。重点开展药用、鲜食、叶用、加工等功能性枸杞优新良种培育,加强标准体系和科技支撑建设,支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登记各类科研成果 30 项,申请各类专利 500 项,成果转化 100 项。

4.质量保杞工程。加强质量安全建设、质量认证与溯源建设、绿色生产建设以及社会化服务建设,维护产区枸杞品质和质量安全。争取实现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

标准 8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 100%、统防统治率达到 90%以上、清洁能源设施制干率达到 90%以上。

5.品牌立杞工程。加强品牌集群、市场拓展以及宣传推广建设,维护品牌信誉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力争培植枸杞企业品牌 20以上,知名品牌达到 15 以上

6.文化活杞工程。加强枸杞融合发展和文化传承建设,延伸枸杞产业文化内涵。建设枸杞特色小镇 1-2 个,枸杞康养休闲度假区 1 个, 田园综合体 3以上,体验店(馆)3以上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在中部荒漠化区9个县(市、区)根据不同的草原类型和立地条件,结合退化程度,选择科学合理的修复技术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大力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加快草原植被恢复。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

)林草治理能力提升项目。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支撑、林木种苗、智慧林业等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林草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专栏6 林草治理能力提升项目

1.森林和草原防火项目:重点加强对灵武市、西夏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平罗县、海原县11个森林和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2.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重点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鼠(兔)害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预、监测、除治等工作。

3.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重点加强候鸟禽流感、冠状病毒、岩羊小反刍兽疫、野猪非洲猪瘟等新发突发野生动物源人共患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

4.林木种苗项目:

1)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库建设。在已建1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库基础上,继续加大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力度,加强种质资源评价、筛选和利用等研究,提高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库管理水平。

2)林木采种基地建设。新建4处以林木良种为主的花棒、毛条、沙冬青、山桃、山杏及沙枣采种基地。

3)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对6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开展改造提升、更新换代、提质增效、品牌建设等工作,提高林木良种基地管理水平。

5.科技项目:重点围绕林草科技扶贫、产业开发等,在林草良种培育、质量精准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枸杞等特色产业产品加工利用、林草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开展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在工程范围上,全面覆盖“一河三山”生态安全屏障、重要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林场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覆盖水土流失、荒漠化和沙化等生态退化严重地区,做到自治区无死角、全覆盖、应绿尽绿,突出林业草原建设的主战场。

在工程效益上,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筑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为主,同时,注重发挥林草综合优势,实施枸杞产业提质增效和森林草原旅游基地建设等惠民工程,增加高质量生态产品供给。强化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林草种苗建设与管理、基层林业站所建设等支撑保障,与生态保护修复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在工程实施上,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统筹黄河干支流系统治理之道,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局部突破相结合。

在工程内涵上,坚持科学绿化理念,多种手段一起上,适度推进工程整合,乔灌草搭配、封飞造并举,特别要丰富建设内涵、提升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范围,既要造林绿化、植树种草、防风固沙、保水固土、涵养水源,又要完善产权模式和补偿机制,绿化美化景观,强化退化林草生态系统改造提升,推进林草资源科学经营和全面提升林草资源质量,显著提高生态承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注重责任落实。自治区林草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要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要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形成领导有力、组织有效、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投融资机制

加大自治区、市、县(区)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财政投资,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投资为主、地方投资为辅、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林业草原投融资体制。鼓励建立合作社信用联盟,大力发展抵(质)押融资担保机制,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贷担保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创造宽松环境,在项目准入、资金扶持、税费和资源利用政策等方面给予社会资本平等待遇,拓宽林草投资渠道。

(三)强化科技支撑

发挥各部门优势,依托中央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加大对林草建设中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针对国土绿化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开展相对应的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加强林业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的研发。利用东西部合作机制深化科技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和引进林草科技人才,切实提升林草建设科技水平和支撑能力。

(四)加强法治建设

完善林草法治体系,提高林草法治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林草执法力度,严格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为林草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完善修订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地方性法规,逐步建立法律、条例、规定、制度、办法等要素紧密结合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违反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监督考核

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每年12月底前自治区林草局对各市、县(区)营造林面积、成活率、管护质量、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湿地保有率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体系。健全生态建设考核问责制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六)加强宣传引领

坚持示范引领,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群众喜爱、有影响、能借鉴、可复制的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示范区(点),和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科普教育基地。全面及时挖掘、总结、推广,林草建设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大典型事迹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各界和全民积极投身生态建设热情。通过持续广泛深入的林草宣传活动,进一步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营造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林草、参与生态建设的普遍认识和自觉实践,使生态建设氛围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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